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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违法线索的通告》,围绕“检测多”“检测假”“检测贵”等方面公开征集检验检测违法违规线索,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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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全省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纠治“检测多、检测假、检测贵”乱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违法线索。

一、征集范围

1.公开征集“检测多”问题案件线索。重点征集包括检测权限、频次、范围与法定要求不符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线索;以及 “以检代管”,违规将检测报告作为行政事项办理前置条件,在法定要求之外增设检测环节、扩大检测适用范围等问题线索。

2.公开征集“检测假”的案件线索。广泛征集篡改原始记录数据、调换替换检测样品、减少检测项目、降低判定标准、未经实测实检直接出具结果,伪造、变造、买卖、冒用检测报告,恶意低价竞争承揽业务、串通委托方刻意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报告等检验检测弄虚作假的违法线索。

3.公开征集“检测贵”的案件线索。广泛征集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价外加价、不明码标价,依托行政影响力强制指定检测机构、垄断收费、串通涨价,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巧立名目收取加急费、附加服务费等违规收费的违法线索。

4.其他检验检测违法违规线索。

二、线索要求

(一)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尽可能列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具体事实,同步提交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等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材料应能够清晰证明涉嫌违法情形。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处理和反馈结果。

(三)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材料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五)对重复举报、已通过法定途径办结的事项,不予重复核查处置。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15

(二)举报邮箱:hnrzrkyjyjc@163.com

(三)信函举报:邮寄至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30号全省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邮政编码410004。

四、征集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4日止。

全省检验检测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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