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份,秦皇岛骊城医院因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用药并报销等多项医保违规使用行为,被秦皇岛市抚宁区医疗保障局先后作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文号:冀秦抚医保罚决﹝2026﹞004号、冀秦抚医保罚决﹝2026﹞005号),合计被罚款约13.03万元,并被约谈负责人。

9月1日首次被罚(文号:冀秦抚医保罚决﹝2026﹞004号):

据处罚文书披露,秦皇岛骊城医院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1.在同一处方开具当日且无特殊病情支撑的前提下,为患者开展2次关节腔灌注治疗的过度诊疗问题;

2.患者腰椎间盘射频消融术后1周内,在无医嘱、无手术医师专项评估、无特殊病情记载的前提下,开展腰椎电动牵引的过度诊疗问题;

3.针对以双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为主要诊断的患者,无特殊病情指征支撑,同日对患者同时收取“软组织内封闭术”与“关节腔灌注治疗”费用的重复收费问题;

4.部分病例临床诊断为输尿管结石、肾积水、肾结石,病情达不到一级护理标准,却按一级护理收费的超标准收费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应违法行为。

秦皇岛市抚宁区医疗保障局对秦皇岛骊城医院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该院负责人;2.违法违规基金已由医保经办机构作出追回处理(抚医保中心〔2026〕425号);3.处损失基金金额1.22倍的罚款108582.67元。

9月23日再次被罚(文号:冀秦抚医保罚决﹝2026﹞005号):

处罚文书显示,该院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1.存在给患者同时开具宣肺止嗽合剂(成分含桔梗、陈皮)与中药饮片桔梗或陈皮,造成中成药与饮片成分重叠重复用药并报销;

2.慢性溃疡修复术超标准收费并报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秦皇岛市抚宁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该院负责人;2.违法违规基金已由医保经办机构作出追回处理(抚医保中心〔2026〕442号);3.处损失基金金额1.05倍的罚款21679.74元。

天眼查显示,秦皇岛骊城医院成立于2019年,为社会组织、一级医院,开办资金20万元,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业务范围为:内科、外科、口腔科、妇产专业、口腔科、急诊科、中医科等。该院参与招投标项目4次,拥有行政许可9个。

处罚公示后,有市民提出疑问,秦皇岛骊城医院9月1日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问题刚被罚款10.86万元,并约谈相关负责人,为何9月23日又因重复用药、超标准收费再次被罚?一个月两次被罚,首次被罚的整改是否真正落实?两次约谈负责人是否能起到真正整改效果?同类问题是否会再次发生?

医保业内人士表示,秦皇岛骊城医院违规行为通过飞行检查发现,反映出该院日常合规管理存在盲区,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医院的自查自纠机制应从“被动应付检查”转向“主动合规管理”。

图来源:信用中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来源:信用中国
图来源:天眼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来源:天眼查

原标题: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医保违规 秦皇岛骊城医院一月内被罚两次
来源:信用中国、长东视记•今日头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