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深圳吃饭,再去山姆、盒马逛一圈,已经成了不少香港家庭的固定节目。
新皇岗口岸今天,10月12日启用,香港食安中心专门发出提醒:
从内地返港,不要非法携带未经彻底煮熟的野味、肉类、家禽和蛋类。
违例一经定罪,最高可:
罚款5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
2025年,食安中心已经就相关个案提出:
2,148宗检控。
当中包括判监个案。
香港食安中心人员与检疫侦缉犬在陆路边境管制站执勤。 “我只是买回家吃”也不行
最容易搞错的是“自用”。
很多人会觉得:
我没有倒卖。
只买两盒回家。
应该不算什么。
但食安中心这次写得很清楚:
无论是否自用,都必须符合规定。
从内地携带受规管的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进入香港,需要随货提供由内地海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者符合食环署的书面许可要求。
普通人周末逛超市,通常不会同时拿到这些文件。
所以看到肉、禽、蛋,不能单靠“买得少”来判断能不能带。
真空包装也不行,汆过水也不算彻底煮熟
另一个高频误区是包装。
“这个是真空的。”
“已经冻好了。”
“超市密封包装的。”
这些都不会自动变成可以入境。
食安中心明确表示,未经彻底煮熟的肉类、家禽、野味和蛋类,不论是真空、锡纸还是其他包装方式,都仍受规管。
汆过水的肉也一样。
因为:
汆水不等于彻底煮熟。
下面这张图,建议大家保存!
为什么香港对肉蛋特别严格?
主要是食物安全和动物疫病风险。
肉类、家禽和蛋涉及禽流感、沙门氏菌、来源追踪、冷链等问题。
而香港大量食品依靠进口,口岸检查本来就是食安体系的一部分。
所以一件在深圳超市合法销售的商品,到香港口岸时会面对另一套要求:
来源是否符合香港规定?
有没有卫生证明?
是不是受规管类别?
这也是北上消费者最容易混淆的一点:
深圳可以买,不代表香港可以直接带进来。
深港越来越方便,反而更容易忘记“过关”这件事
以前去深圳,更像一次短途旅行。
现在已经很不一样。
高铁十几分钟;
陆路口岸越来越多;
24小时通关;
支付方便;
周末吃饭、看牙、理发、买菜都很日常。
人的体验越来越像去“隔壁区”。
但只要商品跟着人过口岸,规则马上出现。
你可以在深圳把一顿饭吃完再回来。
没有进口问题。
但一盒生肉装进行李箱带回来,进入香港时就成了进口食品。
这个区别一直都在,只是现在更容易被忽略。
北上省几十、几百,别最后把账算反了
北上采购有价格优势,很正常。
一次买东西省几十、一两百,也很常见。
但如果把受规管食品一起带回来,风险就完全不同。
5万元是法定最高罚款,并不代表每宗案件都会判5万元。
但去年2,148宗检控已经说明:
口岸确实在严查。
所以以后去深圳购物,看到生肉、冷冻肉、禽类、蛋、半熟肉类,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先查规则。
深圳离香港越来越近。
到了口岸,两地仍然是两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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