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深圳吃饭,再去山姆、盒马逛一圈,已经成了不少香港家庭的固定节目。

新皇岗口岸今天,10月12日启用,香港食安中心专门发出提醒:

从内地返港,不要非法携带未经彻底煮熟的野味、肉类、家禽和蛋类。

违例一经定罪,最高可:

罚款5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

2025年,食安中心已经就相关个案提出:

2,148宗检控。

当中包括判监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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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人员与检疫侦缉犬在陆路边境管制站执勤。 “我只是买回家吃”也不行

最容易搞错的是“自用”。

很多人会觉得:

我没有倒卖。

只买两盒回家。

应该不算什么。

但食安中心这次写得很清楚:

无论是否自用,都必须符合规定。

香港食安中心人员在边境管制站向入境旅客派发受规管食品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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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人员在边境管制站向入境旅客派发受规管食品宣传资料。

从内地携带受规管的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进入香港,需要随货提供由内地海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书,或者符合食环署的书面许可要求。

普通人周末逛超市,通常不会同时拿到这些文件。

所以看到肉、禽、蛋,不能单靠“买得少”来判断能不能带。

真空包装也不行,汆过水也不算彻底煮熟

另一个高频误区是包装。

“这个是真空的。”

“已经冻好了。”

“超市密封包装的。”

这些都不会自动变成可以入境。

食安中心明确表示,未经彻底煮熟的肉类、家禽、野味和蛋类,不论是真空、锡纸还是其他包装方式,都仍受规管。

汆过水的肉也一样。

因为:

汆水不等于彻底煮熟。

下面这张图,建议大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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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香港对肉蛋特别严格?

主要是食物安全和动物疫病风险。

肉类、家禽和蛋涉及禽流感、沙门氏菌、来源追踪、冷链等问题。

而香港大量食品依靠进口,口岸检查本来就是食安体系的一部分。

所以一件在深圳超市合法销售的商品,到香港口岸时会面对另一套要求:

来源是否符合香港规定?

有没有卫生证明?

是不是受规管类别?

这也是北上消费者最容易混淆的一点:

深圳可以买,不代表香港可以直接带进来。

深港越来越方便,反而更容易忘记“过关”这件事

以前去深圳,更像一次短途旅行。

现在已经很不一样。

高铁十几分钟;

陆路口岸越来越多;

24小时通关;

支付方便;

周末吃饭、看牙、理发、买菜都很日常。

人的体验越来越像去“隔壁区”。

但只要商品跟着人过口岸,规则马上出现。

你可以在深圳把一顿饭吃完再回来。

没有进口问题。

但一盒生肉装进行李箱带回来,进入香港时就成了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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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区别一直都在,只是现在更容易被忽略。

北上省几十、几百,别最后把账算反了

北上采购有价格优势,很正常。

一次买东西省几十、一两百,也很常见。

但如果把受规管食品一起带回来,风险就完全不同。

5万元是法定最高罚款,并不代表每宗案件都会判5万元。

但去年2,148宗检控已经说明:

口岸确实在严查。

所以以后去深圳购物,看到生肉、冷冻肉、禽类、蛋、半熟肉类,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先查规则。

深圳离香港越来越近。

到了口岸,两地仍然是两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