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1942:饥饿中国》
作者:孟磊、关国锋、郭小阳等
出版社:中华书局
卖儿卖女
当时卖儿卖女的人家非常多,也有一些人趁火打劫,趁机低价买进年轻女孩,再卖进“火坑”。
一个老人说,卖孩子就像卖白菜一样正常。
这些在正常年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大饥荒时期稀松平常。
按照市场规律,物以稀为贵。在当时,粮食比人珍贵得多,妇女、孩子即使能卖出去,价格也很低。
比如书里写的,一个不需要人照顾的幼童,只换得一斤小麦。
卖儿卖女的太多,后来即便孩子也卖不出去。那怎么办呢,留在家里也没办法吃饱饭。
于是,有些人家选择直接把孩子丢弃在城里,希望能够有好心人救助孩子。
这可能也是无奈之举吧,我想,可能会有很多孩子就这么冻死、饿死。
电影《一九四二》里也有卖掉人口以换取粮食的场景,和这里写的大概一致。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普通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也有人吃穿不愁,挥金如土。
人吃人
野菜、树皮、观音土,凡是能想到可以吃的都吃了,实在没有吃的,开始吃人。
“曹里寺一家夫妇,把亲生女儿吃了。妻子怕被丈夫杀吃,趁黑夜逃走,饿死在路上。”
还有一个例子是,有位妇女哄骗路过的小孩进屋,最后把孩子煮吃了。
这些事情放到现在很不可思议,尤其是父母吃亲生女儿。但是,之前还看过一些历史事件,饥荒时期食人自古有之。
不是说吃人就是正确的啊,而是说,在饥饿时期,人性中的恶会被放大。
我们现在能够讲文明,讲道德,讲礼义廉耻,那是因为基本上大家都能吃上饭,虽然不一定每个人都吃得特别好。
人最基本的需求是生存需求,只有在生存需求满足之后才能够有多余心力去思考其他的事情。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永远不过时。
妇女吃死婴,被暴尸城门外
巩县一位叫武磐石的老人讲了一个故事,当时有一个姓常的40多岁女人,经常捡死去的婴儿回家煮着吃。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哄骗两三岁的小孩到家里杀死煮了吃。
我读这段时有点胆颤惊心。
之后有人怀疑常四婆子,悄悄跟着她,发现常四婆子屋里放着一些小孩胳膊。这个人报警之后,警察来搜查,在床底下发现很多骨头,还有一些没吃完的小孩尸体。
常四婆子被钉在北门外城墙上,暴尸数日。
常四婆子专门挑两三岁的孩子哄骗,估计也是算计好的。年龄大点的孩子没那么容易被哄住,再小一点还在吃奶的孩子也不会独自出来。
一开始,她只是吃死婴,慢慢的欲望被放大,活着的孩子也敢杀了吃,一回生,二回熟。
作为读者,看到这个故事,我只觉得毛骨悚然。也再一次看到了1942年河南大饥荒时期的残酷之处,比我想象的还要残酷,还要惨烈。
只是看文字描述,就已经感受到人吃人的可怕和惊悚,读完之后后劲有点大。
感恩生活在今天这个年代,感谢祖国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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