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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丰汽车客运总站等 三座客运站站级核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200—2020)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对陆丰汽车客运总站、碣石汽车客运站、甲子汽车客运站开展站级核定(验收)。经核定验收,陆丰汽车客运总站达到三级客运站标准,碣石汽车客运站、甲子汽车客运站达到便捷车站标准,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已出具站级别验收证明。

现将站级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陆丰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股;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龙山大路17号;联系电话:0660-8812139。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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