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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实际控制人钱志敏,因洗钱罪名在英国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被判处11年8个月监禁。
这场席卷全国31个省区市、波及近13万普通民众、涉案金额超430亿元的庞氏骗局,在刑事追责层面暂时告一段落。但几乎没人意识到,刑事判决只是整场博弈的序幕,真正的核心争夺,是她当年用赃款兑换的6.1万枚比特币。
2026年10月12日,英国高等法院就涉案资产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关键裁决,这份看似“尊重中国法律”的判决,实则直接切断了中国受害者分享比特币增值收益的可能。
当年买入均价仅2815元一枚的比特币,如今价格已达约56万元,200倍涨幅对应的是数百亿巨额财富,而这笔资产的走向,正顺着英国设定的规则持续倾斜。
“适用中国法”不是司法尊重
很多人第一眼看到“适用中国法律”的裁决,会误以为这是英国对中国司法主权的尊重。
但恰恰相反,这四个字是整场资产争夺里最精准的一刀,直接把受害者的权利从“资产所有者”砍成了“普通债主”。
要理解其中的天壤之别,得先分清两个核心法律概念:物权和债权。说白了,如果适用英国法律审理,受害者可以借助“推定信托”“财产追踪”这类规则,主张这批比特币是“自身出资转化而来的资产”,直接对数字货币本身享有财产权。
换句话说,比特币涨了多少,受害者就能按出资比例分多少,200倍的增值收益人人有份。
可一旦适用中国法律,结论就完全反转。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人属于债权人,你投出去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可以主张返还,但对赃款转化形成的增值资产,不享有所有权。
放到这个案子里,就是受害者最多只能要回本金加法定利息,至于比特币十几年涨出来的200倍收益,从法律上就和他们没有关系。
这不是抽象的法理辩论,是数百亿真金白银的利益划分。一个是按比例分整块增值蛋糕,一个是只拿回当初的本金欠条,两者的利益差距达到百亿量级。
更耐人寻味的是各方的立场:2026年7月的听证会上,代表中国受害者的律师团队提出多套互补的法律论证,拼命主张适用英国法,想尽办法保住物权主张。反倒是英国检方,全程坚定地主张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这就很值得琢磨了。英国检方为什么要主动“适用中国法律”?答案一点都不复杂:它非常清楚,只要适用中国法,受害者就失去了对这批比特币的直接财产主张,这笔资产就会更接近“可供追缴的犯罪所得”,顺理成章地进入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的民事没收程序。
13万受害者的困局
法律层面的权利收缩,还只是受害者面临的第一道关卡。更残酷的现实是,绝大多数受害者,连站到英国法庭门口主张权利的资格都没有。
根据公开信息,英国针对该案的受害人民事追索登记窗口,早在2026年5月22日就已截止,最终完成登记的中国受害人约有1.6万人。
而全案的受害者总数是12.8万人,也就是说,超过87%的人,直接被挡在了索赔程序之外。
他们当中,很多是信息渠道有限的中老年人,手里攥着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根本不懂什么区块链、加密货币,只是冲着“高收益、稳回报”的宣传就投了进去。
有人把养老积蓄全部砸进去,有人凑了子女的学费跟风入场,还有人拉着亲戚朋友一起投资,最终全盘皆输。
当年骗局崩盘的时候,他们找不到跑路的钱志敏。如今赃款在海外被查扣了,他们依然摸不到主张权利的门路。
即便是成功完成登记的1.6万人,按照10月12日的裁决,能期待的也只有本金加利息。比特币200倍的暴涨盛宴,他们大概率全程无缘。甚至连本金能不能全额拿回来,都要打个问号。
跨境诉讼的律师费、公证费、执行成本,都要从可分配资产里扣除。谁请得起更专业的跨境律师、谁有更充足的诉讼资源,谁就能在分配序列里排在更前面。
BBC曾经采访过一位余姓受害者,这场骗局直接导致他家庭破裂、婚姻解体。他说,自己全部的指望,就是这批比特币能让他“拿回一点失去的东西”。
这句话的分量,大概只有亲历过骗局崩塌的人才能懂。但现实是,连这点微薄的指望,都正在被跨境司法的多重壁垒一点点消解。
英国的利益账本
英国法院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的裁决,从来不是什么司法中立的结果,而是一笔算得清清楚楚的利益账。
按照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和资产追缴激励机制,经过法院裁定没收的犯罪所得资产,收益会按照固定比例分配:一半归内政部纳入公共财政,另一半分配给参与案件的执法机构和司法系统。
这是一套运行了二十多年的成熟机制,本质上就是用收益分成激励执法部门尽可能多地追缴资产。放到钱志敏这个案子里,6.1万枚比特币按当前市值计算,约合340亿元人民币,折合成英镑超过36亿。
这么大一笔数字资产,一旦完成没收,直接就能填补英国政府的财政缺口,还能给执法系统补充大笔经费。
而眼下的英国,正处于经济低迷、财政吃紧的阶段,公共部门到处在削减开支,这笔“名正言顺”的巨额资产,诱惑力不言而喻。
说白了,英国检方之所以拼尽全力主张适用中国法,本质上就是在扫清没收资产的法律障碍。它不是尊重中国的法律,而是发现在这个案子里,中国的法律规则恰好最有利于它把钱揣进自己兜里。
中国坚持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从严防范加密货币风险,本意是保护普通民众的财产安全。可到了英国的法庭上,这个立场反而被拿来当作剥夺中国受害者财产权的依据。
同样一套规则,在我们这边是保护老百姓的防火墙,到了对方手里就成了分割利益的工具。
这才是整件事最讽刺也最扎心的地方。此前就有英国媒体透露,政府方面一直在研究所谓的“受害者赔偿计划”,但直到今天,具体的赔偿方案、金额、分配方式全都没有落地。反倒是资产没收的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走得异常顺畅。
跨境追赃的真相
这起案件放到整个跨境金融犯罪的语境里看,绝不是一个个例。它本质上暴露了数字资产时代,跨境追赃的一个核心困境: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谁就掌握了资产的最终分配权。
很多人以前觉得,只要是赃款,不管跑到哪个国家都应该如数追回。但现实是,跨境追赃从来不是“有理就能走遍天下”,它要跨越不同的法律体系、不同的司法规则、不同的利益立场。
尤其是加密货币这种匿名、跨境、易转移的资产,追缴难度更是指数级上升。
一个冷钱包就能装下几十上百亿,一笔交易几秒钟就能跨过半个地球,等执法部门反应过来,资金早就不知道转了多少手。
具体到中英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跨境司法协作本身就存在天然壁垒。虚拟货币的定性、确权、价值认定,每一项都是摆在台面上的世界性难题。
中方一直在积极推动跨境追逃追赃合作,尽全力挽回受害者的损失,但这件事从来不是喊几句口号就能解决的,它考验的是长期的证据交换、司法博弈和外交交涉。这场资产争夺战,注定要打很久。
对普通人来说,这起案件更像一个极其沉重的警示。当一个骗局给你许诺100%、300%的年化收益时,你不能只想着赚多少钱,更要想清楚最坏的结果:一旦平台崩盘、骗子跑路、赃款换成加密货币流到境外,你手里还剩下什么?
没有抵押,没有担保,没有跨境执行的保障,你所有的指望,最后都只能寄托在别国法院的“仁慈”上。而现实一次次证明,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规则里,往往是最不靠谱的选择。
结尾
钱志敏案的刑事判决早已落槌,但围绕6.1万枚比特币的资产争夺,才刚刚进入深水区。英国法院用“适用中国法”的操作,撕下了其法治中立的包装,本质上是用规则解释权为自身利益服务。
13万中国受害者的追索之路,还将面临法律、信息、资源的多重壁垒。接下来最值得关注的,是后续没收程序的具体走向,以及中英司法协作的实际进展。
而对所有人来说,这场闹剧最该记住的教训永远是:高收益的另一面,往往是你承受不起的风险。
信息来源:
没收犯罪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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