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钦州发布】

关于限期清理广西茅尾海

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七十二泾片区、大风江片区

范围内地笼和围网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红树林和渔业资源,维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钦州市实际,决定对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七十二泾片区、大风江片区范围内的地笼和围网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对象。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七十二泾片区、大风江片区范围内的地笼和围网。

二、清理整治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止,由相关当事人(管理者)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由林业、海洋、属地政府等部门依法组织联合清理。

三、法律责任。在清理整治期间,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或海警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钦州市海洋局

钦州市林业局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

来源丨钦州市海洋局、钦州市林业局、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

编辑丨吴登翰

校对丨颜兴

审核丨潘定盼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