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0月13日电 (记者曾亦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制度体系,为工伤职工康复救治提供制度遵循。

在康复实施模式上,设置早期介入与系统康复双路径。工伤职工临床治疗期间,同步开展康复干预,预防功能障碍、降低致残风险。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机构及时评估康复潜力,制定早期介入方案,并经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后实施。不具备康复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联合或转入康复机构开展服务。人社部门、协议机构同步告知工伤职工康复权益。伤情稳定后开展系统康复,申请确认流程优化为向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双渠道申请,明确了异议复核渠道。

在康复服务方面,甘肃打造“省级治重症、市级治常规、基层做巩固”分级康复格局,鼓励积极拓展工伤康复服务。推动工伤康复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工伤康复服务就近可及。

康复费用待遇方面,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确认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人员开展康复的,相关待遇按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有关规定落实。

《 人民日报 》( 2026年10月14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