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邯郸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琪)近日,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正式实施。缴存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把政策红利延伸到居住改善环节,切实缓解群众旧房翻新、新房装修的资金压力。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次政策适用于自住住房装修,商铺、公寓、商住两用等非住宅性质房屋不在办理范围内。根据新政,2026年9月20日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提取额度及条件: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申请提取日账户余额为限一次性提取,可提额度按实际支出的装修费用核定,且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15万元。政策同时明确,一个家庭只能选定一套住房办理装修提取业务,同一家庭两次申请该项业务的时间间隔须满10年以上。

办理装修提取业务,所需材料根据施工方式有所区别。委托装修公司施工的,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本人或配偶签订的装修合同、装修费用发票;自主采购装修的,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装修材料、施工费用相关发票,保证装修行为真实可核验。

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办理装修提取业务,要严格对照政策时间节点、房屋性质、材料要求,保证装修行为真实合规。切勿轻信社会中介代办、公积金套现等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对于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行为,管理中心将依规追回资金,当事人纳入失信管理,暂停公积金使用权限3年。

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畅通群众咨询渠道,提升缴存职工办事体验,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咨询服务热线扩容升级,在经开、丛台、复兴、肥乡、武安五个管理部增设咨询服务热线。工作日期间,缴存职工可就近前往对应管理部现场咨询,也可拨打各管理部服务热线。如不便前往窗口,或是在非工作时段有业务疑问,还可通过“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使用7×24小时线上智慧客服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