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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保安员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体检需要自费)。

☞2、报名后通过公安机关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需要交纳80元考试费(执行(鲁发改[2020]1453号)《关于重新明确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标准)。成绩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考试合格颁发保安员资格证,无其它费用。

☞3、公安机关不委托、不指定任何机构和单位代理收取考试费、不接收到公安机关的现场现金交费。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报名预留手机号收到的收费短信提示,微信关注“山东财政”公众号→“微服务”→“非税缴费”→“按缴款码”,自主完成网上缴费;单位集体报名的可通过以上方式集体一次性交费。考前交费未完成的视同放弃报名。

☞4、公安机关不委托不指定任何社会单位、组织和机构进行有偿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教材或辅导资料。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公安机关的名义推销有偿培训或教材资料。报考人员参加的任何有偿社会培训服务,均与本公安机关组织的保安员考试无关。

☞5、群众个人报名、企事业单位或物业公司等社会自招保安员单位集体报名地点为:齐河县政务大厅4楼西公安专区一窗通办窗口0534-5509506;保安服务公司直接到治安大队集体报名。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一名管理人员统一携带报名材料到场即可。

☞6、为更好的服务保安从业人员,压缩报名考试等待时间,自本次考试报名开始,齐河县公安局将视情采取小数量、多批次的方式灵活组织考试。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社会需要,现将齐河县公安局组织保安员考试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范围

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范围包括:

(一)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为客户单位提供安保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四)其他拟从事保安员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

二、报名考试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截止考试当月,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三、考试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保安员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表》;

(二)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四)初中以上学历证证明复印件或者学历情况承诺书;

(五)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爱山东申办);

(六)2张、2寸不带白边照片:1张表格黏贴,1张照片后面清晰备注个人姓名办证备用。

四、报名考试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随时报名,根据报名人数阶段性灵活组织考试。

(二)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提交材料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齐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四)考试交费:经公安机关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预留手机号收到的交费短信自行进行网上交费(手机不要设置拦截模式)。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所在报名单位通知或个人预留手机号收到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六)考试:采取线下卷考的方式,满分100分、60合格。合格人员制发《保安员证》。

五、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对招用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从业单位,将依据《条例》第42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附件:保安员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表.docx

监督电话:齐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0534-5509086。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齐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齐河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4日

▌ 本文来源:齐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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