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寒冬,一个遍体鳞伤的青年人眼含热泪,站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随着法槌的一声惊响,法官的宣判让他如履薄冰,陪同的亲属也瞬间崩溃流涕,三次上诉,终究还是无法挽救这个尚在意气风发年纪的青年。

伴随着牢房铁门的关闭,金哲宏的心也安上了一把难以解开的铁锁,他茫然地说:“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

直到二十三年后,最高法院以“证据不确定,不充分”,判决金哲宏即刻无罪释放。

此时,金哲宏已经是一个五十一岁的半百之人了,他右腿残废,所有重量都落在左脚,一级一级地走下法院的台阶,没有回头看一眼。

面对记者的询问,他没有丝毫喜悦,只是平静地说:“一个二十三年的噩梦终于醒了。”

金哲宏,乍一听这个名字,有些朝鲜人的韵味,事实上,金哲宏确实是一名朝鲜族的阳光男孩。他父亲是抗美援朝老兵,母亲是朝鲜侨民,在军队行医数十载。

金家兄弟六人,金哲宏排名第五,是个妥妥的文艺青年。他和双胞胎弟弟金哲松买了吉他,自学音律,一首《小白杨》让村里的许多人记住了这个孩子。

受家庭军伍传统的熏陶,金哲宏自幼向往军旅生活,1986年和同乡到辽宁省董家沟当兵,被分配到首长身旁当警卫员。

战友都说这位朝鲜族的同志热情讲义气,说他“训练刻苦,有一股韧劲,梦想入党。”这一股“韧劲”也终于在后来支撑他走过了那二十三年的黑暗岁月。

退伍后,金哲宏转业到纺织厂,与妻子赵玲结婚。他先后做过服装生意,做过朝鲜风味的小吃,后来还开了一家名叫“路吉顺”的狗肉店,买了辆摩托车,在闲暇的时候拉人赚些外快,日子似乎一天天地向好的方向发展了。

儿子金鑫出生后,两人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说“要在吉林城里买一座大房子。”

但是,这一切都在一个女孩的凶杀案后烟消云散。金哲宏的店叫“路吉顺”,可他的人生路充满了灰暗与坎坷。

1995年,金哲宏二十七岁,一具女性尸体被发现在他店铺附近的草丛里。死者生前前额受到外力击打,颈部被扼以致昏迷,最后泥土掩埋导致窒息死亡。

当时金哲宏还和朋友好奇去看过,他记得,“女孩儿的身体都掩在草丛里,只有头和脚露出来。”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金哲宏具有作案动机,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

当一群便衣警察鱼贯进入金哲宏的狗肉馆时,金哲宏和妻子有些紧张,毕竟这么大阵仗他还是第一次见。但是当听说是要协助调查时,金哲宏反而放心了下来,毕竟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金哲宏自己没有犯罪,也就坦然地坐上了警车,和便衣警察们去了派出所。

临行前,金哲宏还拍拍妻子的手,告诉她自己马上回来,由于当时金哲宏和妻子在算账,他的口袋里还装着一沓现金。

他们都认为这件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协助调查而已,很快就能回家了。可没想到,金哲宏这一走,就是二十三年。

金哲宏本来还是非常坦然的,毕竟自己确实没有犯罪。

警察问他,是否见过死者,金哲宏如实地说了。

原来,金哲宏确实与死者有所交集。他说那天店里没有多少顾客,他就骑上摩托车,想着去街上看有没有要拉货或者进城的顾客,以此来赚些小钱。

当时,他把摩托车停在街口,不一会就有一名女性前来询问,和他商量路程的价钱。

金哲宏报价五块,女子想要便宜一些,由于价钱谈不拢,两人因此发生了一些口角,不欢而散,受害者也并没有乘坐金哲宏的摩托车。

根据警方调查的线索,犯罪者是一名骑摩托车的司机。在调查中,金哲宏的同村人声称,自己看见金哲宏与受害者发生了口角,并且看见金哲宏拉着一名女性走了。

实际上,金哲宏并没有拉受害者,至于那个在金哲宏后座的女性,其实是后来他回家后出行,后座上坐的是他的妻子。

金哲宏极力辩解,然而,几名审讯人员把这当作寻常罪犯通常会有的挣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审讯人员看金哲宏一直重复着自己:“没有犯罪,没有杀人”,于是不耐烦地认为,只有通过逼供,才能让金哲宏承认“罪行”了。

当晚,金哲宏就受到了严刑逼供。他被吊起来,用麻绳勒、拉。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无休止的疼痛。”金哲宏摸着自己塌陷的鼻梁回忆道。

在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下,金哲宏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他不想再承受这极端的皮肉之苦,于是在神智混乱中做出了一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决定——承认自己“拉了”“杀了”。

得到了供词,金哲宏就有很多文件需要签字。实际上,金哲宏的原名叫金哲红,在签字时,金哲宏想写“冤”,由于怕被发现,就把自己的“红”写成“宏”,再把“宏”改成“冤”。他还把“哲”写成“打口”,寓意严刑逼供。从此,“金哲红”,便成为了“金哲宏”。

供述中,金哲宏从价钱谈不拢,到见色起意,强奸了受害者,害怕事情败露,于是杀人灭口,他本人对此“供认不讳”。

“认罪”后不久,金哲宏就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的一辈子都完蛋了,他不甘心,遂在法庭上当庭翻供。

实际上,金哲宏在案发当天回到了母亲家,准备参加次日父亲的祭日,许多亲戚好友都看到他回家了,都能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明。

但一边是已经供认不讳的供词,另一边是口头的保证,法庭选择了相信前者。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金哲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消息一经传出,许多人都认为十分荒谬。在镇民眼中,金家家风传统严苛,“夫妻俩为人很好,我们也都奇怪,怎么可能杀人?”

一位镇民说:“小金开着狗肉店,却是不杀狗,都是交给屠宰铺做的。你说说,他连杀狗都不敢,能杀人?”

许多亲朋好友劝说金家上诉,法院接到上诉,对案件提出质疑,作案动机不明确,作案现场混乱,对金哲宏的不在场证明调查不充分,要求吉林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金哲宏年轻,他有时间等待法院重审,而金哲宏年迈的母亲,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她一直想不通,自己乖巧老实的小儿子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变成杀人凶手。

接连的打击让老妇人的身体越来越差,茶饭不思。一审半年后,她的身体已经到达了极限。金母离世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一定要救他出来。”

母亲病逝,家庭破碎,亲友焦灼,所有人都渴望真相水落石出,还金哲宏一个清白自由。

然而天不遂人愿,吉林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次审理仍然判处金哲宏死缓。

金哲宏崩溃,自责连累家人朋友。他思考良多,劝说妻子改嫁,甚至想一死了之,但一个信念一直告诉他,“活着,活着才能讨回做人的清白。”

终于,高院再次将判决打回,进行三审。

可惜的是,三审仍旧维持原判。

从满门忠烈,兄弟亲爱,与妻锦瑟和鸣,到家庭破碎,身陷囹圄,金哲宏承受了太多。

所幸的是,即使金哲宏的案件经过三次审查仍然维持死刑原判,他的亲朋家人依旧四处奔走为金哲宏昭雪,坚定地相信他的清白。

在监狱中,金哲宏努力在黑暗与委屈中创造光明,他常常唱着他自己谱写的歌,歌中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以及他对外面生活的向往。

在亲朋好友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金哲宏的事,不少知名律师参与,为金哲宏昭雪。

终于,高院重启了对他的调查,最终决定撤销原判,判决金哲宏无罪释放。

金哲宏出狱后,呼吸着久违的自由的空气,表现却异常平静。面对蜂拥而来的记者,他郑重地说:“从出事到现在,我一直在等待这个结果,因为我没有杀人。”

金哲宏获得了468万元的国家赔偿,创下了国内冤假错案的赔偿数额之最。只是,二十三年的青春已经无从找寻,妻子改嫁,母亲病逝,儿子疏远,种种哀痛岂是金钱能够弥补的。

当问到之后想要做什么时,金哲宏平静地回答,想要简简单单度过余生。

这起案件,侦查及审理过程中存在太多不合规的地方,令人扼腕。

但它跨越二十三年能够昭雪,也让我们看到,我国的司法制度在不断完善,这是人权法治的一大进步,让民众对法制有了更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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