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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 不是简单擦边,明知商标申请被驳回仍持续攀附他人品牌,属于主观恶意明显的侵权行为,或将触发惩罚性赔偿。近期,美特斯邦威诉 “波特邦威”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终审落槌,为服饰行业商标维权、字号冲突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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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美特斯邦威起诉中山市某服饰有限公司、陈某等,指控其使用“波特邦威”标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被告曾多次申请“波特邦威”商标被驳回,仍持续使用。
判决结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认定三被告构成商标侵权与混淆型不正当竞争,连带赔偿美特斯邦威2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调取数据显示,涉案电商平台店铺商品名称带“波特邦威”字样的交易金额达3425万余元。
知识产权核心点
1️⃣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被告多次申请“波特邦威”商标被驳回后仍持续使用,主观恶意明显,构成“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二审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
2️⃣ 企业字号与商标的冲突:将他人知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登记使用,即使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不是随便蹭的流量密码,企业字号也不是侵权的 “避风港”。本案清晰释放司法信号:明知近似商标申请被驳回仍持续使用、刻意攀附知名品牌造成市场混淆,属于典型的恶意侵权,法院可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侵权成本。广大经营者应当树立合规意识,在品牌创立之初做好商标检索布局,切勿心存侥幸 “傍名牌”,避免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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