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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于10月17日、18日进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考生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生要自觉遵守考点的各项规定,服从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考点的秩序,不准着行业制服进入考场,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进入考点须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可凭《准考证》和《士兵证》或《军官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的必要检查。

(三)考生只可携带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禁止带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四)考生入场前,工作人员要使用三位一体身份识别仪对身份进行验证并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检查随身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考生携带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手表等物品进入考点。手机等物品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

(五)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但要在考点规定的休息地点集中管理,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解除集中管理。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未经批准,考生在考试途中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服从考点安排,待考点统一放行后方可离开考点。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不得损毁试题,不得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七)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在考场内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

请各位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牢记考试时间,熟悉考点周边环境,科学规划出行路线,提前到达考点。

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来源:太原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