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黄融媒)
关于限期完成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办理、消防整改及学员清退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规范我县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市场经营秩序,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及主体经营责任,彻底整治无证办学、违规经营等问题,结合我县监管工作实际,现就全县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整改、证照办理、停止经营清退等工作限期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整改管控要求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未取得完整证照、处于整改阶段的培训机构一律严禁招生、严禁新增学员、严禁发布招生宣传、严禁私自违规授课,全力投入消防整改及证照申办工作。
尚未完成消防改造的机构,须立即启动消防施工整改,尽快达到办学消防标准;已完成消防改造、取得消防验收许可的机构,严禁观望等待、拖延搁置,须立即完善申报资料,加快推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进度,确保按期合规持证经营。
二、明确停业退出处置要求
凡计划在2026年11月底前不再继续经营的培训机构,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务必于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现有在读学员有序消课、剩余学费退费、学员安置等收尾工作,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三、统一办结时限
全县所有无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消防达标整改工作,同步依法办结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实现证照齐全、合规经营。
四、强化逾期查处措施
自2026年12月1日起,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教育局等部门开展全覆盖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对逾期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整改期间违规招生授课,以及未按期完成消课退费、私自关停失联的培训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立案查处,绝不姑息。
特此通知。
内黄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026年10月11日
来源:内黄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编辑:张亚娟
责编:陈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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