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个12岁的男孩,在小区里不小心弄倒了一辆摩托车。

车重500多斤,价值4万多。男孩没有跑,而是一次次试图把车扶起来。

一次,两次,三次……他前前后后扶了27次,都没成功。

车主肖先生发现车倒在地上,调了监控,看到了这一幕。他说:“我身高一米八几,去扶的话还得咬牙,但这个小孩前前后后扶了27次。”

他当时就想找到这个小朋友,然后送他一套练习题,奖励奖励他。

“我34岁的大老爷们,被一个小孩哥给教育了,也被治愈了。”

一、弄倒摩托车后没走,努力扶了27次

肖先生在小区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倒在地上。调了监控才发现,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朋友弄倒的,但看着也不像故意的。

这个小孩弄倒后没有走,而是一次次努力去扶一个几百斤重的摩托。

肖先生说,这个车自重就是500多斤。他身高一米八几,去扶的话还得咬牙。但这个小孩前前后后扶了27次。

男孩今年12岁。他妈妈告诉小莉帮忙记者,他很小的时候出现过一次这样的意外,在现场等着没有离开,这次一样很棒。回头会教育他,碰到这种情况求助身边人帮忙。

二、车主:不索赔,要奖励他一套练习题

肖先生知道这件事后,没有生气,反而被感动了。

他说:“我34岁的大老爷们被一个小孩哥给教育了也被治愈了。”

他当时就想找到这个小朋友,然后送他一套练习题,奖励奖励他。

“他选择去主动扶起摩托,就证明他不是一般人。”

肖先生表示,车子重达几百斤,但是孩子勇于承担责任,不会要求他赔偿,为孩子的行为点赞。

有网友说,这套练习题可能是最“狠”的奖励了。也有网友说,车主不索赔还奖励,也是个体面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孩子的担当,是家庭教育最好的证明

一个12岁的孩子,弄倒了别人的摩托车,没有跑,而是努力去扶。

虽然没扶起来,但他试了27次。500多斤的车,一个孩子怎么可能扶得动?可他没放弃,也没溜走。他站在那里,一次次尝试,直到有人发现。

男孩妈妈说,他很小的时候也出过一次这样的意外,在现场等着没有离开。这次一样很棒。她会教育孩子,碰到这种情况求助身边人帮忙。

这个细节说明,孩子的担当不是偶然的。小时候出过类似的事,家长教育过他:做错了事不能跑,要面对。这次他又做到了。

肖先生也说,他选择去主动扶起摩托,就证明他不是一般人。

一个12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点,比很多大人都强。

法律分析

第一,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案中男孩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造成摩托车损坏,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 肖先生明确表示不要求男孩赔偿,属于自愿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肖先生有权放弃索赔。

第三, 若男孩在扶车过程中受伤,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男孩系自行扶车,车主并未要求或教唆,车主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 男孩主动扶车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的无因管理行为。虽然摩托车是男孩自己弄倒的,但他主动尝试扶起、减少损害,体现了责任意识,法律鼓励这种积极补救的行为。

第五, 若摩托车确实因男孩的行为受损,肖先生可向男孩监护人主张赔偿。但肖先生选择放弃索赔并奖励男孩,属于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分,法律予以尊重。

写在最后:一个孩子的担当,比500斤的摩托车更重

肖先生说,他被一个小孩哥教育了,也被治愈了。

一个12岁的孩子,弄倒了别人的车,没有跑。他试了27次,想凭自己把车扶起来。500多斤的车,他扶不动,但他没有走。

这件事最打动人的地方,不是车主不索赔,是孩子没跑。

很多成年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可能是看看四周有没有人,然后赶紧走。可这个孩子,站在原地,一次次尝试,直到有人来。

男孩妈妈说,他小时候也出过一次这样的意外,在现场等着没有离开。这说明,担当不是天生的,是教出来的。

这件事给所有人的提醒很实在:

第一, 孩子做错事,别急着骂,先看他有没有担当。他弄倒了车,但他没跑,他试了27次。这份责任心,比车值钱。

第二, 做父母的,从小教孩子“做错了事不能跑”。一次两次,孩子就记住了。这次他扶了27次,下次他还会这样。

第三, 遇到这种事,多看看孩子的态度。车主肖先生没索赔,还说要奖励练习题。他的宽容,保护了一个孩子的责任心。

一个孩子的担当,比500斤的摩托车更重。

讨论话题

1、12岁男孩撞倒摩托车后扶了27次没跑,你觉得车主该不该索赔?打1该,打2不该。

2、如果你是车主,你会像肖先生一样放弃索赔并奖励孩子吗?

3、孩子的担当是教出来的还是天生的?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来源: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