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美妆代工厂科丝美诗败诉 上海震春粉体制备发明专利维持有效

近日,中国香妆融媒体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2026)最高法知行终46号终审判决,该裁判文书于10月9日对外公开。在这起上诉人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上海震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中,科丝美诗的上诉请求被全部驳回,上海震春的“粉体的制备方法”涉案发明专利维持有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了解,涉案专利(专利号 201910322033.0)2019年提交申请,2022年获得授权,据公开信息,专利权人上海震春与国货彩妆玛丽黛佳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核心是粉饼冻干粉体生产工艺,关键创新点为粉体在模具内冷冻凝固后先行脱模,再开展冷冻干燥,以此改善脱模效果,提升成品良品率与外观表现。

科丝美诗最初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主张该专利不满足充分公开、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不具备创造性等多项无效理由。国知局作出审查决定,在专利权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文本基础上维持专利有效。科丝美诗不服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驳回其全部诉求。科丝美诗继续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二审阶段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工艺创造性,尤其是脱模工序先后顺序。科丝美诗援引日本公开旧专利,认为“先脱模再冻干”仅为常规可选操作,同时提出专利没有限定预冷时间、部分参数仅给出数值范围,无法稳定实现宣称效果。

最高法终审审理认为,现有技术并未给出先冷冻脱模、再冻干的技术启示,该工艺能够带来脱模效果、良品率提升的有益效果;专利仅限定温度区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依据物料特性自主确定预冷时间,不属于必须写入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说明书已经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与国知局无效审查决定,该发明专利继续有效。

另悉,在专利无效纠纷之外,上海震春还基于该专利发起多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科丝美诗以及多家美妆代工企业卷入相关侵权诉讼,该批民事案件仍在司法审理进程当中。

(本文由中国香妆融媒体报道,如有偏差或疏漏之处,请以实际为准。中国香妆融媒体发布本文只为传递更多的讯息,不代表任何有倾向性的投资意见或市场暗示,仅供行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