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卞加波因涉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杨浦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由、处置依据及最终结果,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的公开体现。
本次不予处罚的决定不会对卞加波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相关海事活动造成额外惩戒影响,属于海事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典型实践案例。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卞加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9*******2514 违法案由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54-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4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4 作出处罚机关杨浦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卞加波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9*******2514,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65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明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4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严格遵循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免罚的相关管理规定,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既有执法力度也有服务温度的工作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卞加波成立日期2011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卞加波,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流动。
综合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相关行政相对人涉擅自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严格契合法定免罚情形,既保障海事监管合规性,也为市场主体保留容错空间,彰显海事执法的温度与精准度,助力海上经营主体稳定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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