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从2026‑07‑01正式生效,法条写得很清楚:外国民用航空器,要么靠两国政府之间的航空协定,要么单独拿到我国民航主管部门的审批,才可以飞越我国领空。没有批准,不允许进入 。日本飞往欧洲的大部分航班,地理上高度依赖我国西北、华北上空这条过境通道;俄罗斯西伯利亚空域已经对日本航司关闭之后,这条航线就成了日本欧亚航线成本最低的选择。一旦不能走中国领空,只能选择南线大绕飞,飞行时间会多出3‑5小时,燃油、机票全部都会明显上涨。
借道中国领空:东京飞伦敦约 11小时,航程最短、最省油,是当前唯一经济通道。 绕行南线(印度洋/中东):单程多飞约 4000公里,耗时增至 15.5小时(+4.5小时),燃油成本飙升 28%以上。 绕行北美(阿拉斯加/大西洋):单程多飞超 4000公里,耗时约 15小时,同样极不经济。 单趟走中国领空仅燃油就能省约 45万元,日本两大航司每周往返欧亚约22班,过去每年靠这条近路省下近 70亿元 过境开支。
但这里首先要弄清一件事:这套规则不是专门针对日本。所有国家,不管来自哪里,客机、货机,只要要借道我国领空,都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服从空管指挥这套流程,这是领空主权的正常行使,也是《芝加哥国际民航公约》赋予主权国家的法定权利 。
很多网友最关心:真的出现一架日本或者其他国家的民用飞机,没有报备、没有审批,硬要往我们领空里面飞,现实当中会按照什么样的步骤处理?结合国内法规和国际法,处置是分层递进,优先保障机上普通乘客生命安全,不会上来就采取极端手段。
第一层:提前预警,边境线外侧就进行劝阻
在还没有踏入我国领空之前,空管雷达就会持续监控每一架境外靠近的航班。一旦识别到某架飞机飞行航向正在朝向我国国境,又查不到对应的过境审批记录。我方空管会反复通过无线电呼叫机组。明确告知:你方没有获得进入中国领空许可,请立刻改变航向,转向远离我方边界。
绝大多数情况下,正规商业航空公司收到多次无线电警告,都会选择主动改道。商业航司本身不愿意主动去触犯主权国家的法律,一旦硬闯,后续整家航司都可能面临过境资格被取消的巨大损失。
第二层:已经闯入领空,发出明确飞行指令
如果警告无效,飞机已经越界进入我国领空。按照新版《民用航空法》202条,我方有关机关有权发出命令,责令航空器返航,或者直接命令它前往我国指定机场降落接受核查 。
这个阶段会启动空中拦截程序,派出我方战机进行伴飞。拦截不是开火,是国际通用流程:战斗机抵近目标侧面,摇摆机翼,用灯光做信号,向民航机组传递指令:请跟随我方飞机,飞往指定机场。
落到地面之后,相关部门会开展调查。查清这次擅自闯入,到底是导航故障、机组操作失误,还是航空公司刻意的故意行为。涉事飞机、机组会接受问询,可以根据违法情节,对所属航空公司处以罚款,并且可以临时甚至长期剥夺这家航司飞越中国领空的资格。
第三层:极端情形,国际法对民用飞机有一条重要约束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明确要求:各国有义务克制对正在飞行的民用客机使用武器,要优先保护机上平民生命安全,直接击落民航客机,在现代国际法当中属于非常极端的例外,一般不会作为常规选项 。
也就是说,法律给了我们拦截、迫降、罚款、取消过境资质的手段,但普通商业客机,哪怕违规闯入,不会轻易动用杀伤性武器。
很多人会问,如果日方航司集体搞对抗,多家航班刻意不申请、试图硬闯怎么办?
其实不需要等到飞机起飞再去拦。审批权限掌握在我方手里,我们可以在事前就不批准对应飞行计划。一家航司反复出现违规记录,就可以直接暂停它后续所有飞越我国领空的申请。这是杀伤力最大的一张牌。航司自己会算经济账:拿不到过境许可,每一趟去欧洲的航班,都要多花巨额燃油,票价抬升之后市场竞争力直接下滑。损失最后会落到航空公司本身。
也要区分两件不同的事:普通商业航班,只要按流程提交申请、航线符合要求,就可以正常获批通行。新规不是要把外国航班全部挡在门外,而是把“可以飞”和“不可以飞”的决定权,拿回到主权国家自己手上。过去很多年,国际过境已经形成惯例,现在只是用法律的形式,把领空管辖权明确写出来。
从外交层面来说,一旦出现多次故意违规,除了民航系统的技术处置,我们还可以同步走外交渠道,向该飞机所属国政府提出正式交涉,要求对方约束本国航空公司。航空从来就不只是单纯的飞行技术问题,它同时属于外交和经贸博弈的一部分。
最后做一个简单总结:
1. 优先无线电警告,在进入领空前就劝其改航;
2. 不听劝阻已经闯入,则战机伴飞拦截,命令返航或者迫降到指定机场,落地之后开展调查并处对应的处罚;
3. 最有力的长期工具,是飞行计划审批权,对屡教不改的企业,直接拒绝后续过境申请;
4. 依据现行国际法,对于载有普通民众的民用客机,处置全程优先保障机上人员生命,不会将直接攻击作为常规处置方案。
#新版民用航空法 #领空主权 新版民用航空法 #领空主权 #国际航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