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世纪储能)
10月13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印发《2027年江苏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指引》,其中明确取消固定价格电量比例、现货市场价格联动电量比例、比例分成方式等要求,着力推进电能量价格传导批发市场价格。
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可按照是否分时在批发市场价格基础上约定浮动价格及当月分摊费用系数:
零售套餐电能量价格 = 批发市场价格 + 浮动价格 + K分摊×当月分摊价格
批发市场价格:由所有售电公司在批发侧中长期市场、日前市场以及实时市场整体分时电能量购电量价水平确定,为每月公布的外生变量。
浮动价格:售电公司与用户自主约定,本质上为服务费或加减价,不再是可对赌行情的固定单价。
当月分摊价格主要包含三类:
P 分摊 1:全省售电公司当月成本补偿费用的分摊平均度电价格
P 分摊 2:全省售电公司当月不平衡费用的分摊返还平均度电价格
P 分摊 3:全省售电公司当月市场调节费用的返还平均度电价格
同步优化电能量封顶价格机制,执行新的封顶价格公式:
电能量封顶价格 = 零售套餐参考价格 + F× 批发市场价格 + 当月分摊价格
本次零售侧价格机制全面市场化调整,批零价格全面传导后,峰谷价差不再由政策锁定,而是随批发市场供需关系动态波动,将对工商业储能产生短期冲击传统盈利逻辑的影响。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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