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缴纳3500元驾校培训费,

刚考完科目一,

却因工作调动要去往外地,

剩余学费能不能退?

近日,东昌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驾校培训预付式消费纠纷,为预付学费“退费难”划清法律边界。

案情回顾

李某在本地驾校报名机动车驾驶培训,一次性缴纳培训费3500元。完成科目一学习并顺利通过考试后,因工作安排调整,李某需前往外地工作,客观上无法继续参加后续科目训练与考试。李某随即向驾校提出退学申请,要求退还尚未发生的培训费用。

驾校以报名时约定“学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为由拒绝退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驾校退还剩余培训费。

化解经过

承办法官审理查明,该案属于典型预付式消费纠纷。机动车驾驶培训具备较强人身依附属性,必须由学员本人到场参与训练,合同不适宜强制继续履行。李某因工作调动离开通化,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培训合同。

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关于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文,向驾校开展释法说理,厘清退费逻辑、核算应退金额,阐明“格式条款不能直接免除经营者退费义务”。

经法院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驾校扣除科目一培训、考试等已经实际产生费用520元,当场向李某退还剩余培训费2980元。李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案件诉中调解、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驾校培训为什么属于预付式消费?驾校一次性预收全部学费,再分阶段提供教学服务,属于典型“先交钱、后享受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模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培训类服务明确纳入该司法解释适用范围。

消费者中途无法继续学习,驾校可以一分不退吗?驾驶培训这类人身属性较强的服务,需要消费者本人亲自参与,法律上不适宜强制学员继续履约。如果因工作搬迁、异地调动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消费者有权主张终止合同。若解约系消费者自身原因,可能需要承担合理违约责任,但驾校单方约定“学费概不退还”的格式条款,不能直接对抗消费者合法权利,绝非一旦缴费就不能退款。

退费金额如何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预付式消费合同终止后,返还预付款本金,应当以预付款总额扣减经营者已经实际提供服务对应的价款,剩余部分予以返还。本案中,扣除科目一已经发生的520元费用,余下2980元应当退还。

法官提醒

预付式消费方便支付,但暗藏不少风险。报名学车、健身、课外培训等项目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看清退费条件、违约责任条款;付款后妥善保管合同、转账凭证、缴费票据。遭遇商家“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发生预付消费退费纠纷,优先和经营者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来源: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