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最让人关注的时刻,不一定是某个国家投下否决票,也可能是原本存在分歧的国家,突然在一项重大决议上达成了共识。
看看萨达姆和卡扎菲的经历,你我或许就能明白这种表决为什么有分量。
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联合国安理会先是要求伊拉克撤军,随后又通过决议,授权会员国在规定条件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到了2011年利比亚危机,安理会先全票通过制裁决议,随后又通过了涉及军事行动的授权决议。
这两个事件,一个发生在海湾战争前夕,一个发生在利比亚内战期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观察角度:当安理会不再被否决权挡住,相关决议就可能从外交要求走向实际行动。
不过,我认为这件事不能简单理解成五个常任理事国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要看清它真正的分量,得把两个事件中的关键节点连起来看。
先说萨达姆。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军队进入科威特。当天,联合国安理会便通过第660号决议,要求伊拉克立即、无条件撤出全部军队。
但问题在于,安理会提出要求,并不代表伊拉克就会照办。
接下来的几个月,国际社会继续推动外交解决,同时采取相关措施。
到了11月29日,安理会通过第678号决议,给伊拉克设定了最后期限:如果伊拉克在1991年1月15日前仍未执行此前的决议,会员国就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执行相关决议并恢复地区和平与安全。
这里才是整件事的关键。
此前,安理会主要是在要求伊拉克撤军。这次决议则进一步为会员国采取军事行动提供了授权依据。1991年1月15日的最后期限过去后,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展开军事行动,海湾战争由此进入新的阶段。
但有个细节必须说清楚,这项决议并不是五常全票赞成。表决结果为12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中国投了弃权票,没有行使否决权。
也就是说,这次行动获得了安理会的授权,但不能说是五个常任理事国一致赞成出兵。
可我认为,这恰恰说明了安理会机制的一个特点:常任理事国不必在所有问题上意见完全一致,只要决议获得规定的支持,且没有遭到常任理事国否决,就可能获得通过。
而一旦决议通过,后续采取什么行动,就不再只是外交表态的问题了。
再来看利比亚。
2011年2月,利比亚局势持续恶化。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970号决议,对利比亚实施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等措施。
这次投票确实值得关注:15个成员国全部赞成,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也全部投了赞成票。
但事情并没有停在这份决议上。
3月17日,安理会再次就利比亚问题表决,通过第1973号决议,设立禁飞区,并授权会员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面临攻击威胁的利比亚平民和平民聚居区。
这一次,结果变成了10票赞成、0票反对、5票弃权。中国和俄罗斯都选择了弃权,而不是投赞成票。
前后两次表决放在一起,事情就清楚了。
第一次,五常全部支持的是制裁决议;第二次,涉及军事行动的决议虽然获得通过,却没有得到五常一致赞成。
随后,多个国家开始采取军事行动。3月31日,北约接管相关国际军事行动的指挥权,行动包括执行武器禁运、实施禁飞区,以及打击威胁平民的军事目标。
2011年10月31日,北约结束了在利比亚的军事行动。卡扎菲则于同年10月20日身亡。
我认为,利比亚事件真正值得分析的,不只是最后发生了什么,而是安理会前后两次表决的区别。
一份制裁决议获得全票支持,并不代表各国已经同意下一步所有军事行动。不同决议有不同的授权范围,各国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判断。
所以,把卡扎菲的结局简单说成“五常联手的结果”,并不准确。安理会的决议提供了法律和政治层面的基础,后续军事行动、利比亚内部冲突的发展,也共同影响了最终结果。
现在再回头看我们探讨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
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特殊的表决地位。对于安理会实质性事项,只要常任理事国投下反对票,通常就会导致决议无法通过。
反过来,如果五常在某项决议上全部投赞成票,而且其余成员国也提供了足够的支持,这项决议就更有可能顺利通过。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要看决议写了什么。
如果是制裁决议,各国可能需要执行资产冻结、贸易限制或武器禁运。如果是监督机制,各国需要按照相关安排开展合作。如果决议明确授权采取军事措施,那么在满足授权条件的情况下,会员国就可能据此采取行动。
这几种情况的区别很大,不能混为一谈。
萨达姆事件说明,安理会可以在获得广泛支持后授权军事行动。卡扎菲事件则说明,一项全票通过的制裁决议,和后来获得通过的军事授权决议,是两个不同的决策阶段。
真正决定事情能走多远的,是决议获得了怎样的支持、规定了哪些措施,以及后续行动有没有超出授权范围。
因此,五常一致的分量不在于它能让世界立刻发生某种变化,而在于它可以减少安理会决策中的关键障碍,为共同采取行动创造条件。
到这再回过头去看萨达姆和卡扎菲这两个事件,会发现它们给出的答案并不完全相同。
萨达姆事件中,安理会通过第678号决议,为会员国采取军事行动提供了授权。利比亚事件中,第1970号决议获得全票通过,而后来的第1973号决议则是在五个常任理事国没有全部投赞成票的情况下通过的。
这也提醒我们,不能把所有安理会决议都理解成五常一致行动,更不能把一次表决直接等同于一个国家最终的命运。
但有一点很明确:当安理会围绕重大危机形成广泛共识,而且没有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时,外交要求就可能进一步转化为制裁措施,甚至在符合决议授权的情况下转化为军事行动。
一票否决,可能让决议停在会议桌上。广泛共识,则可能让决议真正进入执行阶段。
至于它最终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仍然要看决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各方接下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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