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10月14日,新宁物流(300013)发布公告,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与珠海冠宇(688772)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告提到,2026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珠海冠宇向深圳新宁赔偿6453万元及相应利息,珠海冠宇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6年中期,新宁物流实现收入9.00亿元,归母净利润16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