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已完成二审判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珠海冠宇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公告披露,本次纠纷最早于2026年1月由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受理,同年6月一审判决珠海冠宇向深圳新宁赔偿6452.64万元及相应利息。一审被告珠海冠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此次二审判决明确二审案件受理费36.94万元由上诉人珠海冠宇自行负担。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终审判决结果尚未进入执行阶段,该事项对新宁物流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表示将积极跟进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告补充了公司当前未披露及已披露小额诉讼的相关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宁物流及子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14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9%,该部分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相关案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此前已披露的两起小额诉讼案件也已完成执行兑付,具体进展如下:

原告方被告方纠纷类型涉案标的(万元)审理法院案件进展广州市云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被告已按二审判决支付53092.30元深圳市亿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 陕西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维持原判,被告已按二审判决向原告支付欠款312046.25元

新宁物流同时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所有公司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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