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夏天,高温津贴是很多户外劳动者关心的事。哪些人能拿、能拿多少、公司不发怎么办?今天一次说清楚。

谁能拿高温津贴?

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简单说:室外露天作业的、室内温度降不到33℃以下的,都应该有高温津贴。

2026年重庆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按温度分档发放:

一般高温(35℃-37℃):室外露天标准不低于5元/天,室内33℃-35℃不低于5元/天。

中度高温(37℃-40℃):室外露天标准不低于10元/天,室内35℃-37℃不低于10元/天。

强度高温(≥40℃):室外露天标准不低于15元/天,室内≥37℃不低于15元/天。

发放周期为每年5月至9月。以上数据依据渝府办发〔2013〕166号文件,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高温津贴不能用什么代替?

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者各类有价证券代替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

公司不发怎么办?

第一步:先与公司沟通。 要求依法发放高温津贴。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拨打12333热线或前往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可以申请仲裁主张。仲裁时效为一年。

常见问题

Q:在空调房里办公,有高温津贴吗?

A:如果室内温度能降到33℃以下,一般没有高温津贴。高温津贴针对的是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

Q:公司发了绿豆汤,能代替高温津贴吗?

A:不能。高温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Q:高温津贴算不算最低工资?

A:不算。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总结:重庆高温津贴按温度分三档发放,5月至9月发放。公司不发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高温津贴是法定劳动报酬,不是“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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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刚律师

徐刚律师,重庆德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210146230),2012年执业至今,专注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领域。他是重庆市总工会签约律师、重庆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执业14年。服务覆盖重庆主城九区:渝北、江北、九龙坡、沙坪坝、南岸、两江新区、大渡口、巴南、北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