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宝馨10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已对公司及相关方提起金融借款纠纷诉讼,目前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作出判决。本次公司作为被告的涉案总金额约3839.69万元及相关费用,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公告披露,本次诉讼的原告为浙商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被告共五方,除ST宝馨外,还包括自然人马琳、马伟、蔡春雨,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原告诉请要求ST宝馨偿还三笔合计3760万元贷款本金,以及截至2026年7月9日的利息57.44万元、复利4888.83元,同时支付自2026年7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和复利,此外还要求公司赔付21.76万元律师费损失。其余被告则需按各自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或担保责任。
本次诉讼对应的相关担保及借款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协议签署时间 协议主体 协议类型 核心约定内容 2024年6月4日 浙商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合同 苏州宝馨以石阳路25号不动产,为*ST宝馨2024年6月4日至2027年6月4日期间的债务提供最高额4371万元抵押担保,次日完成抵押登记 2024年8月7日 浙商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最高额质押合同 苏州宝馨以指定清单内应收账款,为*ST宝馨2024年8月7日至2027年8月7日期间的债务提供最高额1504.73万元质押担保 2025年4月22日 浙商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蔡春雨 最高额保证合同 蔡春雨为*ST宝馨2025年2月21日至2035年2月20日期间的债务提供最高额4200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2025年9月30日 浙商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马伟、马琳 最高额保证合同 马伟、马琳分别为*ST宝馨2024年8月1日至2034年8月1日期间的债务提供最高额4000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2026年2月13日 浙商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ST宝馨 三份借款合同 合计发放3760万元贷款用于归还旧贷,借款期限至2027年2月12日,年利率5%,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原告当日足额放款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次公告发布日,*ST宝馨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其余合并范围内未决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合计296.64万元。
*ST宝馨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将尽快组织人员整理案件相关资料积极应诉,同时加强与原告及法院的沟通协商,尽可能降低本次诉讼的影响,后续也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