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马关发布)

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只认领通告

〔2026〕第3号

依据《文山州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针对我县在流浪犬整治工作中捕抓到的犬只,现将相关事项依法予以通告:

一、犬只信息

(一)犬①

1.收容时间:2026.10.14

2.抓捕地点:西坝路大璟酒店对面

3.犬只特征:小型犬,毛发较长,主体黑色,嘴周、眉毛、前腿爪子部位为浅米白/黄褐色,属于椒盐花色。

4.犬只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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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犬②

1.收容时间:2026.10.14

2.抓捕地点:文化路路脚

3.犬只特征:中型本土土狗,雌性,主体黄褐色,头部、背部夹杂黑褐色斑纹,短毛,耳朵直立偏大,耳尖略圆;黑色鼻头,眼睛深褐色,毛发顺滑。

4.犬只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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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式

1. 有犬证的犬只,在收容 5 个工作日内犬主凭《养犬登记证》、身份证到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白镇文化路112号) 接受处理,犬主超过规定时间没有领回犬只或办理手续的,收容犬只作为无证无主犬按规定处置。

2. 有犬主的无证犬被收容的,犬主在 5 个工作日内到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马白镇文化路112号)认领,并接受处罚。犬主超过规定时间没有领回犬只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收容犬只作为无证无主犬按规定处置。

3. 养犬人认领犬只的,应当承担犬只在收容期间所发生的饲养、免疫、诊疫等费用。

4. 非法冒领犬只案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无主流浪犬。超出收容期限,将依法进行处置。

6. 联系电话:0876-3066321。

马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