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嘉荫发布)

尊敬的居民朋友: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为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参保范围

覆盖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嘉荫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学龄前儿童、有嘉荫县学籍的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由县政府资助缴费,个人无需缴费)

参保缴费期

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2027年度缴费标准为1124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同时补助724元。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费可按政策享受参保费用减免资助。对2026年1月1日0时以后出生且具有我省户籍的新生儿,在其0-3周岁期间,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待遇享受和等待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当年退出现役军人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暂定400元/年,如后续国家明确标准高于每人每年400元,参保人员需按新标准差额进行二次补缴。

来源: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编辑:闫 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