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那天,茶百道只剩一行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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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港股开盘。

9点整,茶百道(02555.HK)的交易状态,变成一行灰字:停牌。

不是公司自己申请的。是香港证监会下令,联交所执行。

依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

当天下午,香港证监会揭开谜底:茶百道IPO,涉嫌被人为操纵。操纵的目标,是"股份需求"。

把"没人要"包装成"抢疯了"。这就是本案的全部核心。

数字先摆出来

31家经纪行,收到限制通知书。

12名个人及公司,资产被冻结。

46.64亿港元,刷新香港证监会同类案件纪录。

三只新股卷入:茶百道,10月13日停牌。拨康视云(2592.HK),9月10日停牌。天聚地合(2479.HK),2025年4月1日停牌。

最早的停牌,已经过去一年半。这场调查,蓄谋已久。

两个可疑集团

第一个,孙然集团。孙然,据报是嘉实国际现任员工、证监会持牌代表。她名下8家相关公司,注册地遍布英属维尔京群岛、塞舌尔、萨摩亚。涉嫌操纵拨康视云和茶百道两单IPO。冻结上限:43.79亿港元。单案纪录。

第二个,刘浩然集团。刘浩然加两家港企。涉嫌操纵天聚地合IPO。冻结上限:2.85亿港元。

两家集团的壳,都带着典型的离岸印记。

持牌人涉案,最刺眼

还有一个细节,不能略过。

孙然,据报是嘉实国际现任员工,还是证监会持牌代表。

持牌人,等于市场的"正规军"。

正规军打黑枪,性质加倍。

她面临的,不只是刑事追诉。

撤牌、罚款、终身禁入,都在路上。

她所在机构的合规责任,也会被顺藤摸瓜,查个底朝天。

为什么查了一年半?

有人问,天聚地合去年4月就停牌了,为什么现在才动茶百道?

这正是执法的节奏。

先按住一只,锁住线索,顺藤摸瓜。

冻结的46亿资产,是防止调查期间钱被转走的"封口动作"。

等第二只、第三只相继收网,两个集团的轮廓才浮出水面。

"围飞",不是新词

港股老玩家都懂。

新股发行分两块:公开发售,散户抽签。国际配售,机构直达。

围飞,就是发行相关方安排"自己人"充当机构承配人,把配售份额吃下。

散户看到的是:机构疯抢,供不应求。

实际上,买股票的可能就是"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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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更狠的一步在后面——据香港证监会披露,涉案上市公司与可疑集团之间,可能有未披露的协议。

IPO募到的钱,以"投资金融产品"的名义转出去。

再暗中回流,给承配人或其关联方。

公司拿募资,买自己发的股票。左口袋进,右口袋出。中间凭空变出一轮"踊跃认购"。

茶百道的疑点,两年前就在

回想2024年4月。茶百道顶着"加盟制新茶饮第一股"上市。

公开发售认购不足。首日破发。此后市值缩水大半。

但有媒体复盘发现:前十大承配人约21亿港元认购资金,来路成谜。

散户当时看不懂:公开认购冷冷清清,配售环节怎么挤满"机构"?

现在懂了。那些"机构",可能是道具。

法律上这算什么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三条红线。

一,虚假交易。第278条:不得制造令市场产生虚假表象的交易。假认购,正中靶心。

二,欺诈。第300条:不得在证券购买中使用欺诈性计谋。空壳围飞加资金回流,若查实即入此罪。

两条的顶格刑罚:10年监禁,罚款1000万港元。

三,执法工具。冻结资产,用第205条限制通知书。停牌,用《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不需要先定罪,先急刹车。

责任链不止一层

直接操纵方,面临刑事检控。孙然作为持牌人,还叠加纪律处分:撤牌、罚款、禁入。

发行人,若查实上市文件虚假陈述,赔偿加除牌。

保荐人,2026年香港证监会已突击搜查建银国际、中信建投国际等投行。有市场消息说,个别保荐人一人兼管19单IPO。尽调做了多少,监管会认真算账。

31家经纪行,目前是协助角色。但若明知资金异常还协助划转?责任跑不了。

散户的钱,有回来过

2012年,洪良国际案。招股书虚假陈述被查实。

证监会申请冻结,法院下令:约10.03亿港元募资,回拨给约7700名认购投资者。公司除牌。

"冻结—追偿—回拨—除牌",剧本走得通。

但别急着乐观。停牌期间,资金动不了。回款以年计。复牌价格未知。港股也有停牌多年、除牌归零的先例。

三个信号,识别围飞新股

一,看结构不看倍数。公开发售冷清、配售却"超购",要警惕。

二,看背景。承配人是BVI空壳、新设公司、看不出业务的基金,减分。

三,看上市初期走势。缩量阴跌,或脉冲放量拉高后自由落地,宁可错过。

围飞的终点站,永远是解禁后的卖出。接盘的人,都在魔术结束之后上车。

结语

46.6亿港元的说服力,胜过一切公告。

认购可以造出来,招股书的每一个字造不出来。

需求可以围出来,监管的账迟早要算。

下次再看到"机构疯抢",先想想这行由证监会亲手写下的灰字——停牌。

*夏燕峰,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依据香港证监会公开新闻稿及公开报道撰写,涉案行为定性以最终调查和司法程序为准,不构成任何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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