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国家疾控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监督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疾控监督二发〔2026〕22号),提出到2030年底建成“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对疾控与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而言,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设备更新,而是一次工作模式、执法流程和治理能力的系统重构。尤其在疾控机构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后,如何把疾控的监测预警优势与卫生监督的执法优势结合起来,如何让信息化系统真正成为减负增效的工具,是当前必须回答的问题。
以“智慧卫监”为牵引,重构组织与职责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推动“智慧卫监”平台建设应用,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执法,并提出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使用覆盖率100%的硬性指标。这意味着,信息化不再是辅助手段,而是执法体系的基础能力。疾控与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首先在组织层面进行调整:建立智慧卫监专班或指挥调度中心,统筹线上巡查、预警处置、任务派发和执法考核;将疾控监测数据与监督执法线索打通,形成“监测发现—风险研判—执法核查—结果反馈”的联动机制。
同时,要改变过去以科室、辖区、专项任务为单位的分散模式,转向以监管对象为中心的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医疗废物等重点领域,建立电子档案和风险标签,让系统自动生成检查计划、推荐检查频次,把有限的人力从“撒网式巡查”转向“靶向式核查”。
以流程再造为核心,建立非现场执法闭环
传统执法流程往往是“计划—现场—笔录—立案—归档”,环节多、纸质材料多、重复录入多。落实《指导意见》后,部门应逐步建立“系统预警—线上初核—任务派发—现场核查—处置反馈”的新流程。对在线监测设备覆盖的领域,优先开展非现场执法:平台发现异常,自动推送预警;执法人员远程调取数据、视频和电子档案,初步判断风险;确需现场处置的,再派发任务。
在这一环节,移动执法工具至关重要。以争上游科技的移动现场执法包为例,其手持终端、便携式打印机和配套软件内置法律法规、检查标准和标准文书,可根据被监督单位类型自动生成检查项目,现场取证即时上传、文书快速出具。对基层执法人员来说,这不仅是“少带纸”,更是“少出错、少重复”。部门应把类似工具的使用纳入日常考核,推动现场检查标准化、电子化。
以平台整合为抓手,避免“数据孤岛”
信息化建设最怕“系统越多、负担越重”。疾控与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坚持“一个平台、一次录入、多端复用”的原则,推动国家、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与疾控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被监督单位的基础信息、检查记录、案件查处、监测数据应统一归集,避免基层反复填表、多头报送。
争上游科技的“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提供了可借鉴的功能逻辑:整合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管信息,对重点单位在线监测和远程监控,并将人工智能融入执法场景,通过视频监控与算法平台对接,实现违规行为智能识别、自动抓取和证据归档。类似平台的价值不在于技术炫技,而在于让执法人员在一个界面看到风险、任务、证据和处置进度。
数据质量同样关键。争上游科技的卫生监督数据质量控制平台覆盖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核心业务,通过标准化质控体系和智能校验机制,确保数据从“有”到“准”。部门应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对异常数据、缺项漏项、重复录入进行定期通报,让数据真正能支撑决策。
以物联感知为触角,拓展全天候监管能力
在线监测设备是非现场监督的“哨兵”。部门应优先在监管对象数量大、人力巡查压力重的领域部署。水质在线监测方面,争上游科技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涵盖水源、制水、输水、储水和末梢水等环节,实时监测pH值、浊度、余氯等参数,异常即刻预警,已在管道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泳池水及农村自备井地下水等场景落地。职业卫生在线监测方面,其系统通过智能传感器网络对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温度、湿度等危害因素进行7×24小时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云平台,支持企业职业病风险智能识别和在线预警。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医疗废物追溯等场景也可按需接入。
推广中应坚持“先重点、后一般,先预警、后执法”。可重点针对游泳场所和现制现售饮用水领域率先部署在线监测,常态化开展线上督导和远程核查,减少了经营主体多头迎检负担,也推动了风险精准识别。
以人机协同为原则,提升队伍能力与制度保障
在线监测和智能系统不是替代执法人员,而是执法人员的“智能助手”。在重点场所卫生保障中,通过在线监测设备24小时自动监测,异常自动报警,卫生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及时处置,形成“人防+技防”结合的模式。部门应明确:机器负责发现、预警、留痕,人负责研判、裁量、处置。对AI识别结果、电子证据,要建立人工复核和证据合法性审查规则。
能力建设要同步跟进。开展系统操作、数据分析、电子证据固定、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等培训,培养一批既懂卫生监督业务又懂信息化的骨干。考核导向也要调整,从单纯看办案数量,转向看风险发现率、预警处置时效、数据质量、非现场执法占比。经费保障上,可探索政企合作,借助争上游科技等长期专注公共卫生信息化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但业务标准、数据权属和考核规则必须由部门主导。
《指导意见》已经明确,到2030年要建成规范高效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疾控与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落实路径,不是简单买设备、建系统,而是以“智慧卫监”为底座,以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为触角,以数据治理为纽带,以人机协同为原则,重构组织、流程、能力和考核。争上游科技等企业的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职业卫生在线监测系统、移动现场执法包和数据质量控制平台,可以作为技术供给的重要参考,协助监督部门把技术嵌入业务、把数据变成线索、把预警变成闭环。卫生监督执法才能更加精准、高效、规范,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才能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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