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内认领并依法接受调查!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发布认领公告
涉渔无主物品认领公告
2026年以来本机关联合公安、海警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在联合巡查期间于我县沿海海域、通海港汊等处共查获泡沫浮筏等涉渔无主物品66件。
现请涉渔物品的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合法有效权属证明到响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领,并依法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渔政执法基地
特此公告。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响水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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