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公寓的公告

根据我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要求,青年公寓已列入漯河市2026年青年实事安居保障项目,现就青年公寓申请、使用、管理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设置

根据我市实际,在市区5个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中设置青年公寓,分别是:郾城区幸福小镇、源汇区桂花园、召陵区东城怡和家园和经开区创业花园、经开区未来华城。户型主要以一居室、一室一厅为主,面积35~65平方米。

二、承租政策

(一)承租对象。愿意在漯河就业创业的中专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毕业不满2年的人员都可申请青年公寓。承租对象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漯河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各类保障性住房,且无违纪违法记录。若承租对象有购买住房、工作变动离开漯河、逾期30天不缴纳物业等费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等事项之一的,需强制腾退青年公寓。

(二)租金减免。自入住青年公寓起,免缴2年的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等生活费用自理。2年免租期满继续租赁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承租对象入住时交纳规定押金的一半(1000元),押金主要用于解决承租人可能出现的物业、水电等费用拖欠问题。

(三)申请管理。根据现有实际,申请采取线下方式,在漯河市市民之家二楼东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资料(1.申请表;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完成资格审核、公示、签订青年公寓租赁合同后办理入住,入住后相关事宜在青年公寓租赁合同中明确,日常管理依据公共公租住房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实施时间

青年公寓自2026年10月19日起受理申请。

漯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来 源:漯河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