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海羲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
根据上交所显示,上海羲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周期、硅光集成芯片竞争格局、技术路线与发展方向、主要光模块客户芯片自研自产情况、在手订单、贸易政策变化等,说明公司业绩增长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未来是否存在较大竞争压力及应对措施,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截图来自上交所
以下是问询函中问询的相关情况:
关于收入和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70万元、7,095.01万元、46,091.04万元,2024年、2025年公司400G硅光集成芯片产销率分别为71.41%、89.30%,800G硅光集成芯片产销率分别为25.37%、62.75%,2025年1.6T硅光集成芯片产销率为65.25%,2025年产销率较低系公司提前规划加大硅光集成芯片备货准备;(2)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834.05万元、-2,246.25万元、17,554.99万元,数据中心光模块典型设计寿命为5-7年,但实际更新迭代周期显著缩短,AI集群对网络带宽密度需求每6-12个月翻倍,光模块从400G到800G的迭代仅用约2年时间,目前1.6T已进入规模量产阶段,3.2T及NPO、CPO架构正加速向产业化过渡;(3)发行人境内销售收入在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完成签收时确认收入;境外销售收入在公司根据合同或者订单载明的相关条款,在办理完出口销售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后确认;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92.04%、56.99%、33.92%;(4)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B、华桐电子设置实物销售返利,其中华桐电子返利的终端客户即为客户B,故实质上公司销售返利主要针对客户B;报告期内,涉及返利的收入金额为0、5,926.57万元、8,246.95万元,返利金额分别为0、808.16万元、1,097.11万元,占比分别为0、13.64%、13.30%;(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427.13万元、6,962.17万元、13,985.71万元,账龄均集中在一年以内,截至2026年4月30日,2023年、2024年末的应收账款均已回款,2025年的应收账款回款达92.44%。
请发行人披露:(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具体驱动因素,报告期各期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对应的具体项目、产品、客户、毛利率情况及增长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及具体情况,2024年、2025年800G硅光集成芯片等产品产销率较低的原因;量化分析发行人2023年、2024年亏损的主要影响因素,2025年起扭亏为盈的原因;(2)结合产品更新迭代周期、下游市场空间、半导体产业周期及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周期、主要客户需求变动及未来需求情况、新产品拓展情况(800G、1.6T硅光集成芯片的拓展情况)、在手订单及预计收入实现周期等,分析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结合上述影响因素、募投项目建成后新增折旧摊销情况等,分析发行人未来是否能够持续盈利,是否面临亏损的风险,并完善重大事项提示;(3)区分不同销售模式,列示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发行人境外销售采用的贸易方式及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存在合同约定的贸易方式与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不一致的情况;结合相关合同条款、《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发行人产品特点(标准化/定制化)等,分析公司内外销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发行人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第四季度及各月份的订单执行周期与平均水平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合理性;(4)发行人与客户B返利政策的主要内容、变化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发行人只与客户B制定返利政策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返利政策的变动趋势,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5)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不合格产品所导致的退换货,退换货金额情况及占收入的比例、对应的主要客户基本情况,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罚款及相关财务影响,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6)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及实际执行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业务收入的情况,期后回款的最新情况。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关于收入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2025年10月至12月,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6,191.27万元、4,437.28万元、5,003.32万元;2024年、2025年发行人向客户C销售收入为19.80万元、1,721.62万元,其中2025年9-10月销售金额为696.67万元,2025年11-12月销售金额为0。
请发行人披露: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销售产品及毛利率,主要客户的订单执行周期情况、期后采购情况,采购周期、采购量、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是否存在年末或季末突击销售确认收入的情况;客户C2025年11-12月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向该客户期后的销售情况。
截图来自招股说明书
来源/摩斯IPO(Mors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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