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陇西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食品自助售货机经营合规提示的

通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自助售货机经营秩序,压实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防范化解新业态食品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辖区食品自助售货机合规经营事项提示通告如下:

一

严格落实报备登记

所有投放运营的食品自助售货机,经营主体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完成预包装食品备案,设备投放、点位变更须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严禁无证、无备案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

二

规范资质证照公示

自助售货机须在设备显著位置清晰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经营者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公示内容完整、真实、有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

严把食品进货查验

经营者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核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明等信息,建立完善购销台账,杜绝采购、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过期变质食品。

四

做好设备清洁维护

建立常态化设备清洁、消杀、维保制度,定期对设备柜体、货道、出货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及时检修温控及运行设备,保障食品贮存卫生、安全、合规。

五

规范临期食品管理

常态化开展食品效期排查,及时清理临期、过期食品,规范做好退市处置工作,严禁售卖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

各运营主体要立即对照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对未落实主体责任、整改不到位及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无证经营、证照不公示、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可拨打0932-66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4日

来源:陇西市场监管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征稿邮箱:50169220@qq.com

合作请添加小编微信号:zhangshanglongxi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