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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据欢瑞世纪公告,公司与钟君艳、陈援、钟金章、陈平、浙江欢瑞的合同纠纷一审获北京金融法院判决。

根据判决,五被告需将合计115,566,17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78%)以总价1元转让过户至公司并注销,不足部分按7.66元/股支付现金补偿。

此外,五被告另需支付律师费130万元,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369.78万元、保全费5000元及公告费。

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当事人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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