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眼看不出损坏就没事?在千年古建横梁做引体向上,已经被警方立案!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男子在悬空寺文物横梁做引体向上博流量,公安正式立案调查。
视频曝光之后,网上争议不断。一部分网友觉得,不就是在房梁做几个引体向上吗?现场勘验没有肉眼可见破损,既没有砸坏木头,也没有留下裂痕,顶多就是素质差、不文明旅游,批评教育一顿就够了,没必要上升到立案处理。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悬空寺是千年国宝,拿国保文物当健身器材,必须从严从重追责。很多普通人都陷入一个巨大误区:只有把文物砸烂、敲碎,看得见破损,才算破坏文物。想多了!文物保护,从来不是“坏了才算数”,潜在风险同样受法律约束。
悬空寺是北魏留存下来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座建筑靠榫卯、横梁咬合,悬挂在悬崖石壁之上,整套木构体系,靠千百年形成的力学平衡维持稳固 。专家已经明确说明,男子吊在受力穿插枋做引体向上,虽然当下没有肉眼可见损伤,但人体重量反复拉扯,会扰动整套古建受力平衡,埋下不可逆损毁的隐患。榫卯构件的微变形、内部暗伤,外表根本看不出来,等到裂痕显现的时候,文物已经造成永久性伤害。
很多人会有这套甩锅逻辑:我又没有把东西弄坏,凭什么处罚我?这恰恰是对《文物保护法》最大的误解。法律不只是事后追责,更重在事前预防,禁止一切对文物本体施加非正常外力的危险行为,不是非要等文物彻底坏掉,才来算总账。
我们分三层把法律责任讲透。首先是行政层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以拉扯、悬吊等方式危及国家保护文物,属于损毁名胜古迹的违法行为,可以拘留并处罚款;同时该行为发生在开放景区,也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不是非要看到断梁裂木,只要行为本身对文物安全构成威胁,就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其次大家最关心的刑事风险,什么情况下会触犯故意损毁文物罪?本罪保护对象就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 。但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有损毁后果,造成文物本体严重损毁才达到刑事定罪的核心条件。本案目前只是立案,不等于直接刑事判刑。如果后续鉴定证实,这次拉扯已经造成构件内部实质性损坏,那就有可能触碰刑事红线;如果仅仅是潜在受力扰动,没有实际损毁后果,大概率是治安处罚、民事赔偿修缮费用。立案,代表公安机关开展完整调查,不是直接等于有罪。
再来聊一个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这类博流量短视频,发布平台有没有管控义务?很多网红为流量,专挑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拍摄猎奇危险动作,发布到网上博取点赞,会带来非常恶劣的模仿示范效应。平台有义务审核内容,对于攀爬、拉扯国宝文物这类宣扬危险、破坏文化遗产的视频,应当限流、下架处置,不能为了流量放任传播。但也要客观讲,平台是事后审核,很难预判游客在景区的现场行为,责任边界不等于“出了事平台就要全背锅”,核心责任主体,永远是实施危险行为的当事人。
还有民事责任,哪怕没有当场断梁,如果后续专业评估发现,该行为带来构件隐性损伤,产生检测、加固修缮费用,景区有权向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额承担维修成本。不要以为看不见伤口,就不用赔钱。
现实当中,越来越多网红,把文物古迹当成打卡秀场。攀爬城墙、踩踏石刻、在古建构件上做高危动作,为博流量毫无敬畏之心。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只要不拍坏,就万事大吉。可千年文物,经不起一次次试探与透支。肉眼看不见伤害,不代表伤害不存在。
法律底线写得很清楚:国保文物,不是网红的道具,更不是免费健身器械。文明旅游,不是道德倡议,它同时是法律义务。我们守护古建筑,守护的不只是木头石头,更是传承千年的历史文脉。
兆成认为:文物保护,防大于修。别等到千年古建受损坍塌,才后悔当初的一个博眼球动作。
最后留给大家二选一的问题:没有肉眼损坏的情况下,你认为网红应当承担文物修缮费用吗?评论区留下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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