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留意到有人因为出轨而离婚,最后只赔付了一万五的精神损失费,看完之后心里着实不是滋味。很多人会觉得,婚内出现背叛,只要离了婚这件事情就算是了结了,而守在家里的那一方,也只得把这份苦果默默咽下去。婚姻当中的忠诚,不能总是依靠个人的自觉来维持,仅仅凭借民事赔偿,根本压不住这样的局面。
听多了出轨仅仅属于感情纠纷的这类说法,可是在法律层面上,它只会被定性为一种民事过错。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稍微倾斜一点,赔偿金额也就几万块钱,根本吓不住那些想走捷径的人。第三者拿了钱、收了礼物,还能全身而退,这对于老老实实过日子的人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很多人会觉得,这属于家务私事,外人不太好插手干预,可这笔账不能只算在小两口自己身上。除了重婚以及破坏军婚这两种情形之外,普通的出轨行为,连刑法的门槛都迈不进去。在场所里违规,要受到治安方面的处罚,而同样是违背了忠诚义务的行为,却不用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道理,怎么说都说不过去。
婚姻是受到国家所认可的契约,里面写满了责任以及规矩。既然领了证,就得守住这条底线,恶意撕毁约定的行为,不能轻易就翻篇过去。把那些严重破坏家庭的行为单独拎出来立下规矩,反而算得上是对守本分的人的一种尊重。
别小看了这点私德方面的问题,调解室当中大半的肢体冲突,都是由婚外情所挑起来的。家里闹得根本没法待下去,而遭罪最多的,往往是那些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他们在心理上容易出问题,性格也会慢慢走偏,这些烂摊子到最后,都会变成社会层面的隐患。
经济方面的窟窿也是一样的道理,有人明目张胆地把共同存款转移出去,拿来养外面的人,离婚的时候拉扯起来,格外磨人。这类事情拖得久了,会直接影响到邻里之间的和睦,也会消耗社区的安定。处理婚恋方面的乱象,不能光靠道德层面的劝解,还得拿出能够执行的硬手段来。
把情节恶劣的出轨行为纳入到刑罚体系当中,是较为切实的一种需要,主要也是为了斩断这条违规的链条。可以按照持续时间、主观恶意以及实际后果来划分档次,这样既能精准打击,又不会误伤普通的情感波动。立案的证据必须严格把关,不允许公权力随便干涉正常的私人往来。
在相关法律出台之前,普通人碰上这类事情,又该怎样应对?民法典当中有关于重大过错的兜底规定,打官司的时候可以申请提高财产分割的比例以及精神赔偿。平时要注意保留合法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以及租房凭证,把它们凑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才站得住脚。
开庭的时候要紧扣感情确已破裂这个核心,同时还要盯着对方有没有藏匿或者转移资产。请专业的法务人员盯住财务明细,能够在调解阶段争取到相对更有利的结果。法律途径虽然比较耗时,但按照步骤一步步走完,总能保住自己应有的权益。
大家对婚姻的那份敬畏感,需要重新树立起来,可这件事情不能全交给运气。法治的底线迟早要划清楚,让那些越过忠诚红线的人,都得掏得起相应的代价。规矩真正立稳之后,普通人才敢踏踏实实地过平凡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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