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青川县一名车商为博取流量,和朋友刻意拍摄“车撞人”的恶搞段子,本想靠惊险画面吸引关注,却在实拍过程中发生意外,自己真的被车辆撞伤,最终住院治疗。这场自作自受的意外,所幸当事人并无生命大碍,只是面部受伤,休养数天便得以恢复,但这场闹剧背后暴露的侥幸心理和荒唐操作,值得所有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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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事人讲述,这段博眼球视频拍摄于中秋节前一天,为追求真实效果,三人没有提前预演、未做好安全防护,直接在道路上实拍危险画面。视频中,该名车商站在路中央录制开场白,随后仓促转身奔跑,因临场慌乱跑错方向,直接被朋友驾驶的车辆迎面撞击,整个人当场倒地翻滚,场面十分惊险。事后,受伤男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同行的拍摄朋友也满心愧疚,为这场荒唐的冒险懊悔不已。
万幸的是,此次意外仅造成当事人皮外伤,并未出现骨折、重伤甚至伤亡的严重后果。倘若撞击力度再大几分,或是头部、躯干要害受到重创,不仅当事人会落下终身伤病,驾车的朋友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道路不属于拍摄片场,刻意制造交通事故画面,扰乱公共通行秩序,一旦酿成重大事故,三名拍摄者都将面临严厉处罚,还要承担巨额赔偿,得不偿失。可以说,此次事件能够轻拿轻放,已是极大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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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唏嘘的是,事件发生后,这名自作自受的当事人,竟主动联系警方和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试图让保险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买单,最终被保险公司直接拒绝。从保险规则来看,意外伤害理赔的前提是事故具备突发性、非人为故意性,而本次受伤是当事人主动策划、刻意拍摄危险场景导致,属于自导自演的人为意外,完全不在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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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仅仅是拒赔,没有认定三人存在骗保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已然是宽大处理。若当事人刻意隐瞒拍摄恶搞视频的事实,虚构普通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就不再是简单的理赔失败,而是涉嫌保险诈骗,需要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10月13日,当地交管部门已对三名参与拍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这场流量闹剧最终以受伤、受罚、理赔失败收场。网络流量从来不该靠漠视安全、挑战规则换取,心存侥幸的危险创作,终会反噬自身。此次事件也为广大短视频创作者敲响警钟:坚守安全底线、敬畏法律法规,才是创作的根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