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对贵阳市花溪区马铃布依族苗族乡的颜先生一家来说,是一个噩梦般的日子。当天晚上,他年仅一岁的儿子周周(化名)突然浑身抽搐,被紧急送往医院后,血液中检出含有剧毒鼠药成分:氟乙酸。
随后,贵阳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孩子中毒的原因是食用了被注射了老鼠药的鸡蛋。目前,警方以“投放危险物质案”为案由展开刑事侦查。
10月14日,颜先生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周周虽经抢救保住了性命,但家人担忧孩子会留下后遗症。当地村支书向记者证实,投毒嫌疑人已向警方自首,为颜先生的邻居。
1岁男童突发抽搐
血液中检出氟乙酸
“当时是8月15日晚上,我小孩突然抽搐,浑身抽得吓人。”颜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声音仍有些颤抖。他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孩子发病后,家人立即将其送往花溪区人民医院救治。经过两个小时的治疗,医生建议立即将孩子转往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周周被直接送进了PICU(儿童重症监护室)。医生在排除癫痫等可能性后,进行了毒物检测。8月16日凌晨,毒检结果出来,显示孩子体内检出氟乙酸。
检测结果明确写道:送检血液中检测到氟乙酸(浓度为37.6ng/mL)、咪达唑仑、地西泮和苯巴比妥;未检测到其他常见毒物。
氟乙酸正是用于制造农药、灭鼠药的剧毒化学物。“我们当即报了警。”颜先生说,警方让他们回忆孩子一天内吃过的东西。“孩子当天只吃了一个鸡蛋和奶粉,奶粉是长期吃的,不可能有问题,我们就怀疑出问题的是鸡蛋。”
颜先生称,孩子吃的鸡蛋是孩子的爷爷在家门口捡的。由于家里散养着鸡,家人便以为那是自家母鸡下的蛋,捡回来后就给孩子吃了。“农村散养着鸡,大家都会捡到蛋,也就没多想。”直到警方展开调查,家人才感觉问题是出在鸡蛋上。
警方已立案侦查
邻居自首称是为毒黄鼠狼
报案不久,颜先生从办案民警处获悉,投毒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了,而这名嫌疑人正是颜先生家一位姓胡的邻居。
“(和他)就是单纯的邻里关系,一点仇都没有。”颜先生说,胡姓邻居在供述中称,他投毒是为了毒黄鼠狼。同时,颜先生家所在花溪区马铃布依族苗族乡谷中村的村支书缪先生也向记者证实,自首的嫌疑人确系该村胡姓村民,今年50多岁。
在缪先生看来,胡姓村民投毒并非出于主观恶意。“他本来只是投放老鼠药,因为他家挨着山住,经常有黄鼠狼、野狗来偷吃家里的鸡和鸡蛋。”缪先生称,鸡蛋被颜先生家人拿回家误给孩子食用,才酿成了这起悲剧。
8月18日,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正式立案。《立案告知书》显示:“针对贵阳市花溪区8·16投放危险物质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10月14日,记者致电花溪公安分局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接电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了解具体情况,案件由职能部门处理。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提供了分局政治处的联系电话,不过,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均未获得有效信息。
男童仍需静养复查
家庭面临后续治疗压力
颜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周周虽然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家人担忧这件事会给孩子留下后遗症。“孩子确诊氟乙酸中毒,有支气管肺炎、脑萎缩等情况。”颜先生说,医生建议孩子居家静养、定期复查。
据了解,从孩子中毒至今,相关的治疗费用已近7万元。“我们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我一个月骑电瓶车送货,只有3000多元收入,孩子妈妈之前做些手工活补贴家用。”颜先生表示,孩子治疗产生的大部分费用都是靠政府帮忙才申请到。
马铃布依族苗族乡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投毒案件仍在调查中,乡政府尽力为颜先生一家提供相应帮助。
而犯罪嫌疑人也因为经济困难,同样无力支付治疗费用。“(胡姓村民)家人还患有癌症,家中又育有一个女儿。”村支书缪先生表示。
律师说法
如嫌疑人无赔偿能力
受害家属可申请司法救助
针对此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第115条,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和具体行为情节。
“本案中,嫌疑人将含有剧毒氟乙酸的鼠药注入鸡蛋,并将鸡蛋放置在户外,可能导致儿童、村民等不特定人员误食,危及公共安全。”赵良善表示,即使嫌疑人声称投毒是为了毒杀黄鼠狼,也不能仅凭这一动机排除刑事责任。其是否明知行为可能危及他人安全、是否放任危险发生,仍需结合具体证据认定。
对于受害男童的后续治疗及赔偿问题,赵良善表示,家属可以根据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因侵害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如造成残疾,还可依法主张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相关损失。
赵良善同时指出,如果嫌疑人确无赔偿能力,导致受害者家庭生活困难,家属可以向有关办案机关或符合规定的司法机关咨询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事宜。是否符合救助条件,需由相关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审核。
赵良善提醒,驱赶黄鼠狼等野生动物不能成为随意投放剧毒物质的理由。将剧毒物品放置在他人可能接触的环境中,可能危及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健康,行为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马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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