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区启动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明确四类重点打击对象:跨城非法营运7座(含)至9座(含)客车、跨城定线运输的“顺风车”拼车、非法营运“营转非”大中型客车,以及农牧地区非法营运和“大车少座”面包车。

按照整治方案,交通、公安部门将联合梳理违法线索,建立重点整治台账,落实线索布控,实施精准打击。各盟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与交管部门建立“握手机制”,畅通线索移交、信息互通渠道。集中整治期间,各盟市联合执法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可根据实际加密检查频次、延长执法时间。重大节假日,交通部门可派驻人员进驻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联合值守,快速处置非法营运预警线索。

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我区同步优化客运供给,推动定制客运开进机场、火车站、景区、校园,引导包车企业优化运力,增加合规小型旅游包车投放。联合排查农牧区客运车辆私自加装站立区、超员超载等安全隐患,从源头化解风险。

整治分为两个阶段,集中整治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2月;2027年3月起转入常态化治理,动态更新整治台账,紧盯节假日等关键时段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通知要求,各盟市交通、公安、文旅部门健全协同整治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动态调整执法力量,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做到边整治、边评估、边提升,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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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臧嗣业

审核: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