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公示的一纸罚单,揭开了一桩涉案金额逾亿元的违法放贷旧案。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分期业务、个人贷款管理四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180万元罚款;两名时任管理人员被实施"从业禁止",其中市场二部客户经理庄某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更值得市场警惕的是,这名"90后"客户经理已因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获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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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被"放行"的虚假材料

裁判文书显示,庄某,男,1990年10月出生,上海人。2019年7月至2022年11月,其先后担任上海农商行宝山支行营业部对公客户经理、市场二部客户经理,负责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的审核。

在此期间,庄某明知贷款中介石某(已判决)介绍的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含有虚假财务数据,却未履行严格审查义务,违规审核通过,并在放款后多次收受好处费。经一审法院认定,其共计向23家公司违规发放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亿余元,收受好处费30余万元。截至公安机关立案,已有8家公司贷款逾期,涉及金额2100万元。

2023年5月,庄某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逮捕。一审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庄某上诉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重失守敲响合规警钟

1. 机构内控"形同虚设",审贷分离流于形式。 四项违规并罚、机构与个人"双罚",说明问题并非个案操作失误,而是支行层面员工行为管理与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整体松动。一名客户经理在三年多时间里连续放行23笔带病贷款,风控复核与贷后检查环节显然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2. 担保贷款不是"免检通道"。 涉案贷款为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的中小微担保贷款。实践中,部分基层机构容易陷入"有担保就放松尽调"的误区。但担保缓释的是信用风险,而非免除银行的尽职调查义务——庄某案正是把外部增信当作违规"挡箭牌"的典型反面教材。

3. 中介"包装"成风险温床。 贷款中介批量制造虚假财务数据、与银行内鬼内外勾结,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模式。对银行而言,凡经中介转介、材料高度"模板化"的客群,都应提高穿透核查与反欺诈权重,而非依赖书面材料的"表面合规"。

4. 损失已实际发生,追责仍在进行。 2100万元逾期只是立案时点的口径,1亿余元贷款的最终回收情况尚待观察。即便机构与个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已落地,信贷资产的真实损失仍需由银行自身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