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妻子眼里,丈夫脾气暴躁,她被打怕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女儿早已被他强暴,从年孩子12岁时就开始了。丈夫不认为打骂家人是什么罪行,他更没想到,长期欺凌继女的自己,会被判以极刑。她们在知道能将凶恶无比的他绳之以法后,后悔没有早早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2001年5月25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旧州乡18岁的女孩红娟(化名)徘徊在乡派出所门前,终于鼓足勇气走了进去,一个令人震惊的案件浮出水面:红娟12岁那年被人强奸了,暴行一直延续了7年之久,灭绝人性者竟是她的继父。

11月27日上午,廊坊市妇联,在记者的面前,放着三份材料,记述着一段家庭暴力与家庭犯罪。

第一份是红娟写的长达7页的“控告书”,述说着她从12岁到18岁的悲惨遭遇。

红娟三岁时生父因病去世,1993年,她和弟弟被母亲从四川老家接到河北廊坊,跟继父南某一同生活。1995年夏天,红娟12岁,一个星期日的下午,继父将妈妈、弟弟都支到地里去干活,只留红娟自己在家。这时继父露出了丑恶的嘴脸,开始对她动手动脚;她反抗,他拿出一把刀子,并用语言相威胁,最终将不敢反抗的她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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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娟的梦魇开始了,继父背着家人,一次次强奸她。

粗暴、野蛮、好吃懒做的继父早用拳头将家人彻底征服,她害怕,同时也怕妈妈、弟弟受到更大的伤害,她自己默默承受着这无尽的耻辱。上到初中二年级她就辍学了,上班后,她继续遭受欺凌。继父阻止她和男人交往,一次,因为一位男同事来家找她,暴怒的继父用剪刀扎伤了她的胳膊。

2000年11月,为了还债,继父逼着她与一个男孩定了亲,但其恶行并没有终止。在一次施暴中,母亲发现了,继父反将母亲一顿痛打,已吓破胆的母亲无计可施。

2001年3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继父不认账,她与母亲只好将家里的三轮车卖掉,到廊坊一家诊所做了流产手术……

第二份材料是廊坊市广阳区妇联给市检察院的“呼吁书”。

5月底,红娟向公安机关报案,其继父南某很快被捕。想到他以前的凶恶,心里没底的红娟又来到廊坊市妇联寻求帮助,她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市妇联的高度重视,很快批转到广阳区妇联。

区妇联领导了解情况后拍案而起,找到区公、检、法等部门反映此事,并把红娟的“控告书”直接交到检察长手中。为还红娟母女一个公道,区妇联又发出痛切的呼吁:“……南某不但给继女造成身体、心灵、精神上的重大伤害,而且还对其妻子、继女、继子实施暴力,严重剥夺了家庭成员的平等权利,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严重地触犯和践踏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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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材料是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此案浮出水面后,廊坊市公、检、法各部门迅速介入,南某很快被推上了被告席,8月16日,经审理查实,廊坊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南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27日下午,记者在廊坊某商场找到了给某服装摊打工的红娟。她正向一位顾客介绍服装,礼貌、大方、聪慧,想到她那长达7年的噩梦,记者不禁为眼前这个对顾客应对自如的女孩心痛。与红娟面对面时,记者想了解的首先是她这些年来的感受及什么原因或力量终于使她走进公安机关的大门。

红娟:我一开始就是害怕,不敢告诉妈妈,怕大家都受到他更大的报复。等大点儿了,一天比一天感到羞愧,甚至不想活了。我也曾想买药毒死他,大家同归于尽,药都买了,但想到我死了妈妈和弟弟会更加孤苦,就放弃了。为了索取订婚钱还债,也为了掩盖更加疯狂的罪行,继父逼我与一个男孩定了亲,他的脾气更加暴躁,每次我的对象来接我、我去对象家里回来,他都会找茬儿,回回都挨骂,甚至挨打。

全家都受他的虐待,5月23日,弟弟跟他顶了几句嘴,就被他连打带骂轰出家门,弟弟只好白天在建筑队干活,晚上住柴草垛,可弟弟才16岁啊。这时候,我才觉得,我们苦心忍辱维护的家,早晚会被毁掉的,我与妈妈才决定去告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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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是不是觉得就算结婚离家了,他也不会放过你,你永远也摆脱不了他对你的纠缠?

红娟:是,我就是出嫁也逃不出他的手心,被继父强奸后,我最恨的就是男人,我不相信他们,上学时都不愿和男生说话。

记者:你继父被捕后,你的亲属们怎样看这事?

红娟:他们都恨我,怪我把事情弄得这么大。他们有的在路上拦着骂我,骂得很难听。也有几个长辈来,说你还告什么,你受了欺负,告诉我们,我们替你打他一顿,打折他的腿也行,有必要捅到法院吗?

11月28日上午,记者同市妇联权益部、旧州乡派出所的同志来到红娟妈妈的住处。事发后,为了避免引发事端,母子三人就不在本村居住了。

母亲李香也是一个苦命的人,她是四川人,1989年冬天被拐卖到河北廊坊,被人标价3000元卖给一个低智力男人为妻。1990年与南某认识,当时南的妻子已离家,有一儿一女,南某花言巧语哄骗李某,同年9月,两人开始在一起生活。一开始,南某对李香还不错,她决定跟他好好过日子,就于1993年回四川老家将自己的一对儿女接来,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庭。

但不久,南某的本性就暴露无遗,经常打骂她,地里的农活也大部分交给了她,自己则泡在牌桌上。南某脾气暴躁,经常打得她口鼻流血、头晕、耳鸣,她也曾想过去告,但没文化的她连该去哪儿告都不知道,南某也放言:“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你告不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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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两次服毒,但都没死成。她告诉记者:“我都被他打服了。”

2001年年初,她发现女儿长期受辱后,她的心又碎了。但南某的拳脚让她又忍了。

命运又使她们的境遇雪上加霜,女儿怀孕了,她只好推着家里的三轮车去集市上卖,拿着钱去为女儿做流产。在诊所的外屋,听着女儿痛苦的呻吟,她晕倒在长椅上……

母女俩撩开衣袖,记者看到她们的胳膊上都有伤疤,那是南某用剪刀刺的。

当她们的苦难无以复加时,她们终于作出了告发的决定,以前她们不是没想过,只是因为无知,因为怯懦,因为还对这个家、对这样的生活存留着一丝希望。

她们告了,公安机关立即出击,南某被捕了;

她们找了,市、区两级妇联极为重视,为她们大声疾呼;

还有检察院、法院,都站在她们的立场上,为她们说话,南某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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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像南某所说的告不出他那一亩三分地去,她们积存很久的冤屈,一到法律面前,就得到了昭雪。她们后悔地说:“早知这样,我们早就告了!”

11月28日上午,广阳区某村。

记者一行又来到南某所在的村庄,了解这件事在村民中的反响。村长告诉记者,南某除脾气暴躁外,在村里没有什么劣迹,知道这件事后,村民们很吃惊,觉得丢人;但村民们没想到会判处南某死刑,没想到这事量刑这么重;也有人认为这是家丑,没必要弄到法院。

11月28日下午,廊坊市妇联。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吴雪红向记者谈了对此案的看法:“这是一起严重的触犯法律的家庭暴力案件。犯罪分子往往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认为这是家务事,认为配偶和子女是他的私有财产,能主宰他们,能随意处置他们。妇女儿童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应该呼吁全社会,要意识到家庭暴力不是个人和家庭私事,消除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事情……”

在对南某执行死刑前,记者采访了他。

记者:你经常打骂你的家人,你是否知道那是一种犯罪?

南某:我就是脾气大,对他们也没有坏心,我妻子有时也打我,她也打孩子,那时觉得不算什么。现在知道打骂孩子他们、扎伤他们也是违法的,我现在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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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红娟12岁你就强奸她,你知道对她的身心造成多大的伤害吗?她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你现在怎么想?

南某:现在想想,真有点儿对不住她。

记者: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南某:现在后悔也晚啦。我就是不懂法,人们得学点儿法,有了法律知识后,就不容易犯错误。

2001年11月29日上午,南某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