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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寿命指一个人如果在不同年龄死亡的概率等于当年这个年龄的死亡率,其在出生时的预期存活岁数。通俗也称为平均寿命。假设当年0岁、1岁、2岁…的死亡率分别是0.5%、0.0703%、0.0603%…,出生的10000人中,死于0岁的人数是10000*0.5%=50,死于1岁的人数是9950*0.0703%=7,死于2岁的人数是9943*0.0603%=6,……

平均寿命则为(0.5×50 + 1.5×7 + 2.5×6 + …)/10000。

其中0.5、1.5、2.5分别代表各年龄去世时的平均年龄。把10000换成任何正数都不影响结果。

如果出生人口稳定,预期寿命延长会成比例增加总人口。1949—1980年,中国预期寿命从35岁增至67岁,按1949年5.4亿人口推算,1980年应有5.4*67/35 =10.3亿,实际为9.9亿——新中国前30年的人口增长基本可归因于预期寿命的提升。预期寿命的提升主要源于各年龄段死亡风险的下降,而非单纯由老年存活延长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