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者称中超必须从行政体制中独立出来:需辩证看待这一说法

近日,早稻田大学副教授大井义洋提出的“中超若不完全独立于行政体制是不行的”这一观点,精准点出了当前中超联赛治理层面的核心痛点,有极强的现实参照意义,但也需要结合中国足球的实际语境辩证看待。

不可否认,这一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长期以来中国足协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U23政策、中性名、限薪令等规则频繁调整,俱乐部根本无法制定长期经营规划,球衣广告、装备赞助等核心商务权益被统一打包,自主创收空间被严重挤压。中超90%以上俱乐部依赖母公司输血,转播权从5年80亿的天价暴跌至年均不足1亿,赞助、门票、衍生品收入占比极低,母公司资金链一旦断裂,欠薪、解散就接踵而至。

而且中超长期实行“集体招商、平均分红”,冠军和副班长的分红差距仅1.05:1,远低于英超的1.8:1、西甲的3.7:1和J联赛的3:1,直接扼杀了俱乐部自主经营的动力。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联赛运营岗位缺乏体育产业专业经验的从业者,考核逻辑偏向短期政绩而非长期产业发展,商业开发、版权谈判、青训体系建设都难以形成可持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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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必须看到,中日两国的国情不尽相同,而且差异很大:一是体制逻辑存在根本差异:中超联赛长期承载着“为国争光”的体育战略任务,国家队成绩直接与主管部门考核挂钩,这一底层逻辑决定了行政力量不可能完全放手,完全照搬J联赛的独立模式并不现实。

二是客观条件不支持全盘复制:大井义洋本人也明确表示,中超没必要效仿J联赛改跨年赛制——国内没有大量旅欧球员,北京、大连等北方城市冬季低温且缺乏专业穹顶球场,强行接轨欧洲赛制只会适得其反。

当前,中超改革已在推进但尚未到位:中足联成立后,足协已逐步让出联赛运营权,理事会中俱乐部代表占比超过半数,但裁判选派、政策备案审核等核心权力仍未完全下放,“管办分离”目前只走完了半程。

真正的破局方向在于:中超不需要追求绝对意义上的“完全独立”,核心是厘清监管与运营的权责边界:足协专注行业监管、国家队建设和青训体系搭建,把联赛商务开发、规则制定、收益分配的完整自主权交给中足联和俱乐部,建立起类似J联赛的“连续三年赤字取消准入”的硬财务红线,倒逼俱乐部摆脱母公司输血,长出自我造血的商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