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电子警察系统,在市区及高速路段抓拍了一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6名驾驶人因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此次被抓拍的违法车辆及地点如下:

G6517梧柳高速鱼峰区段191公里(柳州往梧州下行方向),桂A0B67J,轻型仓栅式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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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212泉南高速12支线柳江区段5公里490米,桂A0V2J0,小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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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南环路帽合村路段(东往西方向),桂BJH546,小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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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壶东大桥(东往西方向),苏E73EN5,小型普通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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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鹅山路鹅山立交桥北端(北往南方向),桂B869A6,小型普通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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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鹅路河西工业园十字路口(北向南方向),桂LD1959,中型自卸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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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接打手持电话,意味着驾驶人只能单手握方向盘,对车辆的转向和紧急避让能力大幅下降。更重要的是,通话内容会严重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使其虽然目光停留在路面上,但对路况的感知和判断却明显滞后,对突发情况的反应时间大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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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柳州交管已通过电子警察系统以及无人机,实现对分心驾驶(开车时手持接打手机、看导航、抽烟等)行为的常态化抓拍取证,覆盖市区主要路口、重点路段及高速公路。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无论是固定点位还是流动巡查,只要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将被依法记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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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交管提醒广大驾驶人

行车过程中如需接听紧急电话,请使用蓝牙耳机或车载电话,或在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区域停车后再接听。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摒弃分心驾驶陋习,养成专注驾驶、规范行车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