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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蔡越坤

10月14日晚间,*ST清越(688496.SH,下称“清越科技”)披露,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1.72亿元罚款。

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清越科技予以公开谴责,并且五年内不接受清越科技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将另行依规处理。

清越科技表示,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10月15日上午,记者致电清越科技证券事务部,接电话的人士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据悉,清越科技主要从事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家居、医疗健康、车载工控、消费电子、穿戴显示等领域。截至目前,清越科技的总市值为2.60亿元。

因欺诈发行和信披违法被罚

根据公告,清越科技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2026年9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年10月13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认定清越科技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其一,2022年11月11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报告期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同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年12月23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正式稿。2022年12月27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亿元。

经查明,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

其二,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针对清越科技的陈述申辩意见,证监会经复核后不予采纳,并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对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0%的罚款,即1.65亿元;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合计1.72亿元。

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据悉,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清越科技于2026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13号)(下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该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1条第(一)项、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26年5月8日,清越科技公告称,公司收到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2026年10月14日晚间,清越科技披露《关于相关方拟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进展公告》称,目前,经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确认,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一事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方推进上述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投资者关注的赔付专项基金事项,上述清越科技工作人员回应称,适格投资者的界定将以证监会先行赔付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目前公司尚未拿到具体规则。先行赔付由中介机构和公司实控人出资参与,上市公司本身不参加赔付事项。

清越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其实现营业总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16.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9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明显扩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918.30万元。截至2026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4.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