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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梨树微讯)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违法犯罪工作,维护良好的资源管理秩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违法行为、超层(深)越界开采行为,以及为盗采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盗采煤炭资源行为。

二、任务目标:严禁乱采滥挖煤炭资源,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组织生产建设、隐蔽采掘头面生产等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盗采行为,切实保护煤炭资源。

三、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举报正在实施的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凡提供盗采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一般现行盗采案件的奖励人民币 5000-20000 元;举报盗采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现行盗采刑事案件的,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 元。同一违法行为有两名以上举报人的,根据登记受理时间优先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受理举报的部门和人员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者相关信息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

梨树公安分局:0467-2484581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梨树分局:0467-2481377

梨树区应急管理局:0467-2484759

梨树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