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全面落实“扫码入企”规范涉企检查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近日,记者从《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涉企监管痛点,《条例》持续优化涉企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坚决整治选择性执法、随意检查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持续净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条例》立足规范行政执法权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化、法治化监督体系,补齐执法监督短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的《条例》共33条,进一步厘清执法监督权责体系,构建层级明晰、运转高效的监督格局。《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主体责任,确定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行政执法监督专门机构,统筹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同时细化基层司法所协助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基层,打通执法监督末梢,实现全域全覆盖、无死角监管。

《条例》从源头立规立标,建立全链条标准化执法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审核、政府审定、社会公示制度,统一全省执法证件管理,完善执法人员准入、培训、考核、退出全流程管理,筑牢执法队伍能力底线。严格执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事项公示、备案要求,杜绝隐形执法、随意执法。推行行政检查计划事前备案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整改闭环,推动执法检查全程规范、全程留痕。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