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发布第2026/147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该公告明确,自2026年10月15日起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在应诉出口商中,深圳市中盈建科控股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和临时反补贴税率均为0。

中山市博路德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4.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

广东科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翼鹏科技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1%和51.6%,临时反补贴税率均为0。

佛山市澳美家门窗有限公司与广东省远江幕墙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分别为5.3%和34.8%,临时反补贴税率均为0。

其他应诉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4.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0。

不合作及所有其他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70.4%,临时反补贴税率为2.9%。

该案主要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10.00.12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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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知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