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重庆市农村幼儿园质量提升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标准化、游戏化、规范化、专业化、一体化,着力解决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安全管理和师资队伍等突出问题,推进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措施》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园条件方面,《措施》要求重点监管以民房、门市开办的老旧幼儿园,对老旧园舍开展抗震、防火等结构检测与加固,排查墙体、屋顶、楼梯、电气线路等隐患;活动场地铺设防滑减震地面,滑梯、秋千等设施加装防护栏和缓冲垫。人员配备上,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在园幼儿比不低于1:15,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3名专任教师),至少配1名男性专职保安员。玩教具配置上,鼓励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优秀文化资源自制玩教具,同时确保幼儿人均图画书不少于10册。

保教质量方面,幼儿园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确保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自主游戏不少于1小时。3—6岁学龄前儿童应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持续治理幼儿园“小学化”,不得提前教授拼音、汉字书写、数学运算等内容,不得以“幼小衔接”为名变相开设灌输小学课程的超前教学班,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管理安全方面,推行安全自查清单、保教常规清单、岗位职责清单“三清单”管理;门卫室24小时值守,确保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视频监控保存不少于30天;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规范患病幼儿用药委托交接,未经监护人委托或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园舍,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同时,严格执行招生、收费公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师资队伍方面,严控从业资质,保育员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园长除应具有教师资质外,还应完成园长任职培训并通过考核,且完成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的专业培训。建立虐待、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制度。推行“县管园聘”,保障农村幼儿园教师待遇,鼓励定期交流轮岗和结对帮扶。每个区县至少配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每月送教下乡,每学年到每所农村园指导不少于2次。教师每5年参加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

城乡协同方面,重庆将建立新质园联合发展机制,推行“1+N”发展模式,每所城区优质园结对帮扶2所乡镇中心园、协同帮扶3所薄弱村级幼儿园,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达到新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园。深化园家社协同育人,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体家长的开放日或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区县教育部门还将探索镇村一体化管理评价,强化乡镇中心园对分园的办园方向、招生收费、保育教育等进行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