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所谓的违法建筑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在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而建的无证房屋。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农村村民建设住宅,还是因规划需要,相关部门需要修建学校、医院等,原则上都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以及审批手续,办理产权证等,在办理了这些手续之后,那么所建房屋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建筑,否则就是违建。

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房屋却存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况,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或者是城镇郊区,无证房屋可以说非常多,但不管是无证房屋出现在什么地方,那么日后一旦被相关部门在查处非法占用土地的过程中发现,那么该房屋必定就会被相关部门以“无证”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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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就会对当事人来说非常不利。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一旦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必定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并要求当事人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中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对于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的,则就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不过有的当事人在听到自己家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则会直接不予认可,而且还会认为自己家的房屋已经建成了七八年了,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自己家的房屋应当要予以登记,不属于违法建筑。

那么,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没有被处罚,就能直接成为合法建筑吗?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办案经验来简单地为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凯诺律师想要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的是,违法建筑没有在两年内被发现,被处罚,并不意味着,违建当事人所建的无证房屋就能顺理成章的成为合法建筑。虽然《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该规定并不是说违法建筑从建成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被发现并处罚,相关部门就不可以再将此房屋进行处罚了。

结合该条规定中的第二款,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只要违法行为一直存在,那么相关部门在主动发现或者是接到投诉、举报违法行后,是可以随时对该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的,尤其是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行为,相关部门都会以“零容忍”的态度来处置,即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房屋,当事人没有自行拆除的,相关部门可能就会直接强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中,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案件,法院也可能会支持相关部门的做法。根据该规定第二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继续施工,行政机关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予以制止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在耕地恢复至未被占用的状态之前,应当视为具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继续状态”,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应当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那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的房屋是非法占用的农用地(耕地)而建的,那么即使当事人不服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时,那么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能也会不予支持。所以,凯诺律师想要借此提醒大家,无论是在建设用地上盖房,还是想要利用耕地进行建设时,一定都要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千万不要擅自利用耕地,甚至还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否则不利后果,就需要自己承担。

不过,虽然相关部门有权处置违法建筑,但是在认定违法建筑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认定,不能仅凭航拍图或者是有证无证来认定,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必须要实地进行,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作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文件之日的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的建设行为,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只有15天的时间,大家若觉得相关部门作出的文件侵害了自己的权益,那么一定要在收到该文件之日起的15天内起诉。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两年内未发现违法建筑,且未被处罚,不意味着该违法建筑就是合法建筑了,相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罚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除非违法行为被彻底消除,这点大家一定要知晓。当然了,对于在认定违法建筑的过程中,遇到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当事人也是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